煤價飊升 安規成空文


  【本報記者高毅鄭州八日電】2010年4月22日,河南平煤新華2礦發生礦難,12名礦工遇難。6月21日,同一地點,兩噸炸藥爆炸,49條生命頃刻間消失。8月2日,鄭煤集團三元東煤礦瓦斯爆炸,16人死亡。10月16日,平煤集團平禹4礦發生瓦斯突出事故,37名礦工遇難。7日,義煤集團巨源煤礦發生瓦斯爆炸,斷送了26名礦工的生命。

  針對煤礦事故連發,大公報記者採訪了全國首批駐煤礦安全督察員之一的苗彥章。

  苗彥章說,礦難頻發的主要原因是違規生產。今年上半年煤炭價格一路走高,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下,不少煤礦忽略了安全生產,「抓時間,趕進度,多掙錢」變成第一要務,而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變成一紙空文。

  他說,煤礦是暴利行業,礦主年收入幾千萬至上億元。以死100人的礦難為例,每人賠償30萬元,對礦主來說,只是小數目。如果每人需賠300萬,100人就是3億,阻嚇效果不一樣了。至於責任追究,以前對礦難責任人的追究太輕了,沒有起到震懾作用。苗彥章認為,死3人的責任事故就應該判刑;死百人左右的責任事故,應判牢獄終生。不如此,就不能使煤礦企業真正重視安全生產。

  記者了解到,在資源整合和兼併重組工作過程中,一些小煤礦抱着「幹一天是一天」的心態,違法組織生產;而一些採取掛靠、託管、簡單控股的整合煤礦,原有的生產管理方式沒有根本性改變,技術水平和人員素質也不想辦法去提高,違章作業等痼疾難改;還有一些地方甚至出現「假整合」,打着大集團旗號,避開相關部門的耳目,這些現象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埋下嚴重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