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網披露許宗衡貪廿億 直指粵深高官集體腐敗
圖:許宗衡貪污金額據報高達20億\互聯網
【本報訊】中通社十四日消息:近日網上傳有「地鐵市長」之稱的深圳前市長許宗衡,歷年貪污的金額高達20多億元,幾乎染指其主政深圳期間的所有的大型工程。人民網的評論文章認為,許宗衡的腐敗揭示的既不是沒有監督制度,也不是沒有人去監督檢查,而是廣東省及深圳市官員集體腐敗的內幕。
有媒體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陳紹基貪污的金額約300萬元,這與許宗衡貪污的金額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網友反對判死
許宗衡涉貪20億元的消息一出來,便引起網絡輿論的大震動,網友們針對「許宗衡將被判處死刑」的說法,表示紛紛反對。目的就是想通過活着的許宗衡,揪出更多的腐敗分子,尤其是向許宗衡賣官的高官及其與其有千絲萬縷聯繫的「利益集團成員」。
人民網的文章說,大家知道,在中西部落後地區,一個縣的財政年收入也不過2個億。20億的概念就是相當於幾百上千萬人口的中西部落後地區的地級市的一年的財政收入。
事實也是如此的,許宗衡自1993年1月起,以衡陽市委常委(副廳)、組織部部長之職調入深圳後,從深圳市委組織部的處長幹起,步步高升至副部級的深圳市長。深圳官場也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這期間就是許宗衡腐敗的大好時光。換句話說,許宗衡的腐敗揭示的既不是沒有監督制度,也不是沒有人去監督檢查,而是廣東省及深圳市官員集體腐敗的內幕。
「監督者」也腐敗
文章說,腐敗分子陳紹基落馬前是廣東省第十屆政協主席、黨組書記。從他的簡歷來看,在許宗衡調入深圳之時,陳紹基已是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在許宗衡的升遷過程中,陳紹基也在升遷,後官至廣東省委副書記和政協主席之職。而身為廣東省紀委書記的王華元,自己都腐敗,又怎會去監督、檢查許宗衡升遷過程中的腐敗呢?可以這樣說,陳紹基也好,王華元也罷,他們都是許宗衡的「同盟軍」,都是腐敗集團中的成員。誰敢說,許宗衡沒有給過陳紹基、王華元們的好處?如果沒有,許宗衡還能步步升遷嗎?敢貪20個億嗎?
文章認為,從廣東、深圳落馬的官員陳紹基、王華元、李啟紅、李平、鍾新明等人來看,負責「民主監督」的政協主席陳紹基和負責「黨內監督」的紀委書記王華元都是腐敗分子,那麼,他們還會制定具體的有力的措施去反腐敗嗎?如果這樣,豈不就等於自己在反自己的腐敗嗎?世上會有如此呆的人嗎?所以,集體腐敗下的制度,怎會有效?如此制度不是「廢紙」又會是什麼?
此前,有港媒報道稱,許宗衡貪腐案將於近日宣判,許宗衡將被判處死刑。報道說,許宗衡的主要罪狀包括巨額貪污、買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是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