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20世紀初「潮」樓


  圖:19世紀的拱北樓是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前身,左方為同樣屹立至今的聖約翰座堂

  終審法院大樓位於中環炮台里,大樓的紅磚外牆屬新古典風格的愛德華式設計,是20世紀初最流行的建築風格,與1997年才成立的終審法院在「年齡」上有一大段差距。終審法院大樓昔日的「屋主」是法國外方傳道會,建於1917年。在這幢古老大樓尚未建成之前,原來這裡本是一幢建於1843年的大宅,由英國商務監督莊士敦興建,因而命名為莊士敦樓。鑑於當時尚未興建港督府(現禮賓府),所以首兩任港督砵甸乍和戴維斯都以此樓作官邸。

  港督戴維斯於1846年搬往堅道居住後,大宅曾多次易手,先後用作滙豐銀行的飯堂及俄羅斯領事館。1879年滙豐銀行董事庇利羅士收購了該大宅,翌年改名為Beaconsfield House,以紀念當時的英國首相拱北爵士,華人一般將它稱為「拱北樓」。到了1915年,當時活躍於華南、印支半島一帶傳教的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購入該幢大宅,大規模重修,用作行政總部。修葺後的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於1917年落成,即現時的終審法院大樓。二次大戰日治時期,大樓成為日本憲兵總部;重光後當時香港的輔政司詹遜曾於該大樓成立臨時政府。1953年港府購回大樓並用作教育署總部,1965年再改為維多利亞城地方法院。1980年於皇后像廣場旁的最高法院(現立法會大樓)因興建地鐵工程而地基受損急需重修,最高法院於是遷入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至九七回歸後再易名為終審法院大樓。

  整幢大樓以花崗石和紅磚蓋成,樓高3層,並附有地窖及角樓,而北面的一座圓頂小教堂則是法國外方傳道會購入大樓後修建。1989年大樓獲列為香港法定古蹟。

  (新舊對照·四十三)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