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利誘寬敞戶調遷


  圖:房署將向公屋寬敞戶發放搬遷津貼,鼓勵他們搬離大單位

  □針對公屋「少人住大屋」的情況,房屋署對人均居住密度超過35平方米的最嚴重公屋寬敞戶執行調遷措施,以善用公屋資源。據了解,房屋署建議撥款超過1000萬元,在未來2年再處理3000宗人均居住密度介乎34至35平方米的公屋寬敞戶個案。房委會將於本周五討論建議,若獲通過最快可於下月起實施。\本報記者 梁少儀 黃俊鋒

  房屋署於2007年嚴打公屋寬敞戶,「少人住大屋」將被要求遷至小單位。根據房屋署最新數字,截至6月底,本港約有45900個公屋寬敞戶,其中14200戶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同住,包括5600戶人均居住密度超過30至35平方米的寬敞戶(見附表),其中超過35平方米的個案,已相等於一人佔用兩睡房單位,屬於現時署方最嚴重公屋寬敞戶的定義。

  料兩年處理三千宗

  房屋署消息人士指出,為善用公屋資源,將大單位撥出給輪候冊上的公屋家庭,署方將延續調遷寬敞戶政策,繼續向這些寬敞戶發放搬遷津貼作誘因,鼓勵寬敞戶搬離大單位,搬遷津貼金額則視乎家庭人數而定。

  據了解,署方建議修訂最嚴重公屋寬敞戶的定義,調低至人均居住密度34平方米或以上,期望在未來2年處理約3000宗最嚴重公屋寬敞戶、而又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同住的個案。受影響寬敞戶除得到搬遷津貼外,房屋署亦會提供4次位於原邨或同區搬遷的分配機會,若資源允許更可搬至新屋邨。但若寬敞戶拒絕,房屋署將發出強制遷出通知書,取消租約。

  房屋署估計,有關搬遷津貼所需費用約1020萬元,加上因執行措施而改良資訊科技系統花費的20萬元,預計整項開支涉及1040萬元。據知,房委會將於本周五討論有關建議,若獲委員通過,最快可於下月一日起執行。而房屋署同樣會於2年後檢討政策。

  而在過去2年,房屋署共處理7800宗寬敞戶調遷個案,其中有1800宗屬於超過35平方米的最嚴重公屋寬敞戶個案,現時剩下550宗寬敞戶個案仍屬於超過35平方米。

  黃國健:避免擾民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房屋署應該趁此機會,重新檢討現時公屋的編配政策。他指出,現時不少公屋住戶為避免被房屋署納入公屋富戶而需繳付更高租金,寧願刪減在職子女的戶籍,造成寬敞戶數目仍處於高水平。他認為,房屋署應因應個案情況酌情處理,避免有關政策造成擾民。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工聯會黃國健支持建議。他說,從使用公帑合理性層面上看,房屋署有需要處理公屋寬敞戶問題,「不少家庭一家四口,但隨着子女長大結婚遷出,大單位只剩下一、兩人居住,這些單位可分配給更有需要的家庭。」但他同時指出,房屋署在執行調遷措施時亦需兼顧人情,不能操之過急,以避免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