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達根涉盜六千萬提堂
【本報訊】遠東控股行政總裁兼董事邱達根與公司兩名高層,涉嫌違反《公司法》,故意授權或容許公司向董事邱德根,即邱達根的父親,借出六千一百萬元款項,合共被控九項盜竊罪及另外九項優待董事交易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等候轉介區域法院。
邱德根家族的上市公司遠東控股一名董事及兩名高層僱員,涉嫌違反「盜竊條例」及「公司條例」,本月三日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經調查後被落案控以有關罪名,昨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三十六歲的邱達根是上市公司遠東控股的董事兼行政總裁,他面臨六項控罪,提堂後獲准以五十萬元保釋候審,但不可以接觸案中證人,他還獲批可離開香港,理由為邱達根因公務與社會服務事宜需前往內地。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五十一歲的財務總監呂鴻光,和五十一歲的主席私人助理容劍冰,就准以十萬元保釋,期間不可以離開香港。
三名被告同時被控三項盜竊罪,指他們在二○○七年三月至九月期間,先後三次盜取合共六千一百萬元屬於遠東控股財產的債項,另外三項交替性控罪,指他們違反公司條例優待董事的條款,明知但仍然促使遠東控股向董事邱德根、即首被告邱達根的父親作出合共六千一百萬元的貸款。公司主席兼董事、八十六歲的邱德根並無被起訴。
裁判官無聽取各被告答辯,將案押後到本月二十八日,等候控方提交文件將案轉介區域法院。根據公司條例,任何公司是不可直接或間接借錢給公司董事,在區域法院審訊最高可以判監七年。
遠東發展發通告澄清
就遠東控股(00036)有董事因涉嫌盜竊而被捕,遠東發展(0035)昨日即時發出澄清通告,與遠東控股劃清界線。遠東發展表示,該公司與遠東控股並沒有股權上或業務上的任何關係,兩間公司是完全獨立運作。就遠東控股有董事涉嫌盜竊,一概與遠東發展無關。
另外,遠東控股宣布,邱達昌因想更關注於遠東發展近期業務發展,故於昨日辭任遠東控股非執行董事。遠東發展昨日最多跌過百分之五,收市時收二點三四元,跌百分之一點二。遠東控股則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