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培訓機構:政府須加強監管導遊
圖:李小蘭(中)指,「阿珍」事件反映導遊操守培訓不足。左為香港旅遊專業培訓中心創辦人陸方寧生,右為陳月珠\本報攝
【本報訊】本港現有「持牌」導遊五千多人,但由於發牌制度並非由政府負責,缺乏有效監管。提供導遊培訓服務的香港旅遊專業培訓中心總經理李小蘭指,「阿珍」事件反映導遊操守培訓不足,但相信只是個別情況,不會影響新入行者,不過對於現時發牌和每三年一次的續牌制度,她認為只靠導遊自律,難以充分保障操守,建議政府有必要加強監管。
本港現時約有五間培訓機構,提供職前導遊培訓課程,內容涉及專業操守和知識技能兩大範疇,學員須讀完一百五十小時課程,並參加由旅遊業議會主辦的「導遊核證制度」考試,合格後才可申請「導遊證」。李小蘭指,計劃自○四年開展至今,全港約有五千多名合格註冊導遊。
對於「阿珍」事件背後根源,李小蘭認為,相信沒有導遊拒絕旅行社支付底薪,但同時,購物回佣制也早是「公開的秘密」,區別只在於用何種方式,讓顧客「買得開心」,「很多新移民導遊因為文化背景不同,以為逼遊客多買,收入就會增多,這是誤解」。課程培訓導師陳月珠亦指,培訓課程着重顧客服務,有半數課程涉及操守和態度,但目前導遊發牌制度並非由政府負責,業界監管更多依賴導遊自律,停牌懲處亦不嚴厲,建議政府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