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該如何實踐?\□徐姚
國際教育成就評價協會在2009年進行了「國際公民教育研究計劃」,調查逾14萬名來自38個地區的中二或中三學生,以評估他們在公民教育與素養的知識、能力及情意。首輪結果顯示,香港學生在這方面的水平是全球排第5,得分554分(平均分是500分)。
這個首輪結果是教育局於6月杪發表的,而報告的完整版本尚未公布。不過,從已知的數據分析,無疑是很難令人信服的。香港青少年的公民意識不高,往往未能達到應有的水平,而這個調查結果只能反映年輕人在公民教育的理論與實踐公民行為之間,存有很大的差距,並不是現實生活的情況。
知易行難
以乘搭鐵路為例,縱使在鐵路車廂已設有「優先座」,但不少有需要的人,如孕婦、殘疾人士、長者等,只能在擠迫的車廂內站着,甚至要「爭位」才可以坐下來。當中,以青少年不懂讓座的情況很普遍,也素來為人所詬病。年輕一代缺乏讓座意識,是公民教育失效的明證之一。
亞洲地區如韓國、日本、台灣等地,在鐵路車廂內都設有「優先座」,留給孕婦、長者或殘疾人士使用。在許多人的印象中,其他地區的「優先座」相對地較香港易於發揮效能,有需要人士應該會得到較好的待遇。然而,事實上,各地的青少年也同樣存在欠缺讓座的觀念。
近月,日本發生了一件因年輕人不肯讓座給長者而發生的血案。當時,一位18歲的學生在巴士的「優先座」坐了下來,卻沒有讓座給一位60歲的婦人,老婦人不滿他的行為,遂向他拳打腳踢,還用長傘插向學生的面部,導致學生鼻骨骨折,需要留院4個星期。
案件孰是孰非暫不評論,但從這宗案件中可知,日本年輕人對敬老扶弱的觀念,也日漸失去了。日本鐵路局還要在鐵路設立「禮貌大使」,令有需要的人可以在車廂中獲得座位,足以證明讓座的觀念已經為部分日本的青少年所淡忘。
缺乏榜樣
香港青少年的公民觀念越來越差,早已敲響了警號,只是得不到正視,令問題日趨惡化。
在暑假前,香港女教師協會對小四至中四學生暑期活動計劃進行了調查,結果指出:若得到酬勞的話,有約一成五受訪學生會傾向協助販賣翻版貨。這個結果的確令人擔憂。
而在另一個調查報告中,更反映出青少年在實踐公民行為上,出現了很大的偏差。基督教女青年會也在最近公布關於青少年的品格調查報告,訪問了2257名10至29歲的青少年,結果顯示六成一青少年認同朋輩「無品」;但他們在以10分為滿分的品格自評中,平均分卻達6.6分,接近六成人更自評為7分以上,其中,最多人認為自己擁有樂觀、盡責與尊重的品格。不過,在同一個調查中,也有492名中學老師接受訪問,卻有八成二的教師認為當今青少年的品格不理想。
青少年的自評與教師的評價有很大的落差,正反映出青少年不僅在公民行為上未能做得妥善,還出現了寬己律人的態度,就是公民教育得不到實踐,青少年並沒有將公民應有的行為表達出來。
或許,不少青少年是「明白」什麼是公民教育,但要他們實踐起來,又是另一回事。俗語有曰:「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
要推動公民教育,並不是光說不做。學校如何積極推廣德育教育,也只能在理論的層面上做功夫,至於能否讓青少年實踐公民行為,還需要家長的配合,做一個好榜樣。公民教育的調查評分是不重要的,世界排名也是次要的,最重要是如何實踐公民教育,讓青少年能夠「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