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精神病院收治正常人」係誤解

  【本報訊】針對28日《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經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的報道,公安部監所管理局作出回應稱,公安部監所管理局稱,5月26日,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在武漢市召開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個別媒體做了不準確的報道,有互聯網站以《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經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這一標題對會議進行報道,對有關收治程序和對象產生誤解。  

  《武漢晚報》28日報道,公安部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強調,安康醫院內要建立監督機制,堅決防止司法鑒定中的徇私舞弊行為,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別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對象的把關,沒有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的審核同意,對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員,一律不得接收。

  新華網引述公安部監管局的回應稱,安康醫院是由公安機關管理的執行強制醫療措施的專門機構,其收治對象是有殺人、傷害、強姦、搶劫等暴力行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精神病人。對這類精神病人如果公安機關不予收治,任其流散社會,必然會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威脅。

  公安部監管局指出,安康醫院兼具社會治安和醫療雙重職能,通過醫療手段達到維護社會治安的目標。安康醫院與其他精神病專科醫院最大區別在於收治對象不同。安康醫院的收治對象是發生觸犯刑法行為並經公安機關依法審查決定予以強制醫療的精神病人,而其他精神病專科醫院是本人或者家屬同意即可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