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看透」\金陵客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看透」這個詞成為一些人的口頭禪。讀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檢察日報》,有一篇《一名腐敗官員的「三個看透」》,讓人印象非常深刻。這個貪官覺得自己「任職時間最長、資格最老」,而且「自認為工作非常認真負責,也確實取得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績,可職務卻一直上不去」,於是就「看透」了。記者說,「『看透官場』成為其違紀違法的藉口,『看透社會』使其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遠,『看透人生』使其決定開始放縱自己。」「看透」來「看透」去,結果,把自己「看透」進了牢房。

  事實證明,自稱「看透」的人,常常沒有真正「看透」;不僅沒有真正「看透」,而且實際上完全不懂什麼叫作「看透」。一個人的人生觀、世界觀,靠自己不斷修養,別人不能強加。自稱「看透」,等於宣布自己人生觀、世界觀完全成熟,自己能夠面對各種風雨或者誘惑,正確處理各種問題了。這樣看來,真正「看透」,談何容易。而真正「看透」的榜樣,歷朝歷代也不罕見。孟子很想做官,周遊列國,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那才叫「看透」官場。譚嗣同嚮往變法,臨危不懼,說:「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中國未聞有變法而流血者,此國所以不倡也。有之,請從嗣同始。」那才叫「看透」社會。諸葛亮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說:「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那才叫「看透」人生。這樣一對照,貪官所謂「看透」,不過是失意的牢騷,對官場、對社會、對人生一點都沒看懂,「看透」二字,真不知從何談起。

  自稱「看透」的人,常常忘記「看透」自己。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錢穆《論語新解》翻譯成白話說:「我每天常三次反省我自己。我替人謀事,沒有盡我的心嗎?我和朋友相交,有不信實的嗎?我所傳授於人的,有不是我自己所日常講習的嗎?」自稱「看透」了的人,卻從來不會這樣看自己。自己既然是天下第一朵牡丹花,天下人理所當然就得處處奉承自己。他「看透」的,就是別人如何比不上自己,社會如何對不起自己,總是越看委屈。「看透」到後來,全世界都欠他一屁股賬。在官場,只是「看透」飛黃騰達,卻忘記「看透」服務人民;對社會,只是「看透」貪婪索取,卻忘記「看透」盡心奉獻;對人生,只是「看透」榮華富貴,卻忘記「看透」如何做人;結果,從鬱悶到不平,必然處處伸手,以求「彌補虧空」;結果,當然就只能「看透」成一名貪官,「看透」成一名人民的罪人。

  自稱「看透」的人,常常讓人「看不透」。不同的人,當然有不同的「看透」。范仲淹居廟堂之高,「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陶淵明處江湖之遠,「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李大釗面對絞架,堅信「試看將來的環球,必是赤旗的世界」;魯迅遭遇圍剿,堅持「橫眉冷對千夫子,俯首甘為孺子牛」。他們其實看得很遠,看得很深,卻從不自詡「看透」,自稱「看透」了的人,他們的言行從來不一致,而且不以為恥,因此,越是嘴巴說「看透」,行動上就可能越是讓人「看不透」。越是嘴上說「看透」,生活中越是手伸得最多,伸得最長。他們的所謂「看透」,或者是給自己掛出的一幅招牌,或者不過是說給別人聽的牢騷,一旦覺得有利可圖,他其實從來不管什麼「看透」不「看透」的;更有一種,卻是對別人提出的要求,處處給他讓路,讓他志得意滿,而不必管他「看透」不「看透」。官場上聽人說「看透」,大抵如此。所以,對那些自稱「看透」了的人,不妨多加觀察,聽其言而觀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