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燒到證監會


  【本報記者鄭立恆報道】內幕交易近年來在中國的證券市場頻頻顯現,為此監管機構一再表示要嚴厲打擊。然而,近日一則因家庭糾紛而曝光的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李莉涉嫌內幕交易事件,再次引起熱議,但有別於以往的是此次的內幕交易之火似乎已燒到了證監會內部,而坊間一直傳言的證券監管人員炒股之事將在側面得到證實。

  此次風波始於三月二十八日,央視報道證監會處罰委副調研員李莉涉嫌內幕交易,而實名舉報李莉的正是其前夫李恩泉及前婆婆蘇彩翠,他們共指控李莉三項嫌疑:傳播內幕信息、違規炒股以及騙購經濟適用房。

  李莉曾七次委託交易

  據蘇彩翠稱,李莉曾在○七年三月七日向其母親發送短信,透露三一重工(600031)的年報信息:「三一重工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預案十轉增十,分紅2元,明日發布。」該短信的內容與三一重工隔天公布的年報內容完全脗合──李莉涉嫌內幕交易。

  此外,李恩泉還提供了銀河證券月壇營業部的歷史委託明細和交易記錄原件。這些文件顯示,李莉用上述同一手機號碼於○七年一月十一日至四月十九日期間七次委託交易中海海盛、北辰實業、海欣股份和S*ST秋林股票。雖每筆買賣金額不大,其間賬戶餘額未超過4萬元,但當時,中海海盛因參股即將上市的招商證券而備受市場追捧、海欣股份因參股正借殼石煉化上市的長江證券而暴漲,而S*ST秋林則因股改重組而行情看好。

  面對「李莉案」的曝光,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中國證監會通過媒體迅速做出回應:經查證,沒有證據表明李莉利用該信息從事內幕交易。而李莉亦於三月三十一日做出回應稱,雙方因離婚分割家產曾對簿公堂,李恩泉敗訴,從而與其母親舉報;那段時間自己並未使用這一手機號也沒有見過這個手機短信。

  雖然李莉否認使用上述手機號碼,但在李恩泉向內地媒體出示的李莉○六年十月開通該SIM卡的受理單和發票原件、同年十月李莉報考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的信息單原件,以及證監會法律部○六年十二月的通訊錄複印件,填寫的均是上述手機號碼。而證監會在回應李莉案時,也未提到該手機號非李莉使用。

  母親及哥哥均開設賬戶

  根據《證券法》規定,內幕知情人包括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並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另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守則》亦規定,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持有、買賣股票。

  但據李恩泉透露,除了其自身擁有股票賬戶外,李莉的母親及其哥哥均有股票賬戶,而且李莉曾與其家人談及過海欣股份的買賣情況。

  事實上,李恩泉與蘇彩翠的舉報之路始於○八年。他們起先向證監會進行舉報,後在未得到任何回應的情況下,還去過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公安部等多個單位舉報,但得到的答覆基本上是該類案件不屬於職能管轄範圍等原因,將其舉報拒絕或介紹到其他單位。

  既然舉報方拿出的證據和線索已較為充足,為何仍遲遲得不到徹查和澄清?業內人士推測,原因有二:一是李莉所涉案情相對而言並不嚴重;二是恐怕有「拔出蘿蔔帶出泥」之嫌,「上市公司業績提前透露的現象在證券系統早就司空見慣」。

  另據中紀委人士表示,即便李莉案情況屬實,她的職位也不夠級別,不屬於中紀委直接查辦的案件,而且證券犯罪一直存在調查、取證難的問題,一般的司法機關難有偵辦能力。最終這類舉報很可能又轉回證監會處理,最後不了了之,除非高層特批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