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樓 百年歷史 法定古蹟


  圖:50年代的最高法院

  位於中環商業心臟地帶的香港立法會大樓,前身是最高法院,是中區最古老的歷史建築地標之一,其歷史可追溯至19世紀。1898年當時立法局動議決定興建最高法院大樓,並於1900年動工,1903年舉行奠基儀式。然而後來由於缺乏優質的大型花崗石作主要建築材料,工程斷斷續續一直到1912年才竣工,歷時長達12年,並由當時的港督盧押爵士主持啟用儀式。

  這幢大樓由當時國際建築界首屈一指的英聯邦採辦處顧問建築師Aston Webb及E.Ingress Bell設計,採用20世紀初流行的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仿效古羅馬及希臘的設計,大樓四周圍繞了多支近17米高的愛奧尼亞式圓柱,中央築有大圓拱頂,外觀雄偉堅固,難怪當年首席按察司皮葛(Sir Francis Piggot)在大樓揭幕禮上稱:「即使他日維多利亞城不復存在、海港被淤泥壅塞、香港會所坍塌湮沒,這座大樓仍可巍然矗立,如金字塔,為遠東的睿智留下見證。」

  外貌西化的立法會大樓,內裡其實也糅合了中式建築風格,例如大樓頂部以雙層中國瓦片鋪砌,並採用雕有禮雲圖案的中式柚木托架承托屋簷。為了配合香港的亞熱帶季風氣候,大樓地下築有拱廊,一樓則有露台,可減少陽光直接照射進大樓內,也有利通風,在當時還未有冷氣機的年代,即使盛夏季節也不會覺得悶熱。

  此外,大樓面向皇后像廣場的中央門廊頂上築有三角形楣飾,上刻「Erected AD MDCCCCX」(公元1910年豎立)題字。頂部則聳立一尊高2.7米的公義女神泰美斯雕像,她右手拿着代表公正的天秤,左手持着象徵權力的劍,並蒙上雙眼,代表公正嚴明的法律精神。大樓最高點離地面約40米,是一頂以青銅鑄造的都鐸皇冠,冠頂呈圓形,是英皇愛德華七世於1902年加冕時所用。

  1978年中區展開地鐵建造工程,在修建中環站期間需要在立法會大樓下挖走泥土和抽走地下水建造護土牆,但工程導致泥土水分大幅減少,令大樓的石柱受力不均,出現多達600條裂縫,港府動用數百萬元維修,最高法院亦於1984年遷往金鐘法院道現址。重修後的大樓列為法定古蹟,並於1985年10月港督尤德主持揭幕及召開首次立法局會議。到了回歸後,立法會議員、工作人員及會議日多,原有大樓已不敷應用,2006年港府決定於添馬艦興建新政府總部,立法會將來亦會一同遷往新址。去年司法機構亦正式宣布,政府同意將立法會大樓重新改為終審法院大樓,讓這座百年古建築再次獲得「正名」。  (新舊對照·二十一)

  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