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庭上翻供對賄額質疑


  圖:重慶「貪腐警官」文強等5人出庭受審。圖為法庭審理時的情形(重慶法院供圖)

  【本報記者張加林、彭博重慶三日電】今天,落馬的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案進入庭審舉證階段。公訴人證詞稱「文強是收錢辦事的人」,針對受賄證據的質證,文強原本表明只要是他老婆周曉亞認賬的部分他都認賬,但到了下午公訴機關舉證到他受賄一些錢物時,他否認原已簽字的供述,提出新的質疑,並要求對物證重新作鑒定。

  公訴機關指控他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裡,利用其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以及重慶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的便利,與老婆周曉亞「賣官」,大肆賣官斂財。僅通過老婆「賣官」的受賄金額就達88筆、816多萬元。

  上午一開始,文強對舉證的受賄證詞,對受賄金額大都表示認同。他表態,他收受的大都是拜年禮金和生日賀禮,由於歷時時間長了,只要是他老婆周曉亞承認的受賄證據與金額,他都認賬。但在下午的舉證質證時,他又開始對幾筆舉證的證據質疑,並不承認自己已簽字的供述。

  稱三人供述「驚人相似」

  公訴人出示的同案被告人陳濤證詞中稱,「文強是收錢辦事的人」,自己認為送他40萬元「一步到位」,值得。文強則稱自己簽字的那份供述中這部分內容不實,並指陳濤送他40萬元錢這一指控的三個證據中(陳濤、文強及周曉亞三人的供述),對話等細節都存在「驚人相似」之處,提請法官明察。對公訴機關估價被告人趙利明相送的一幅青綠山水畫價值364.12萬元、下屬警官汪壽濤(另案處理)相送的一尊石頭佛像價值1萬元等項,也提出嚴重質疑。

  昨晚單獨審查時,陳濤當庭否認了曾送禮40萬給文強的指控,稱自己只是在過節、祝壽時的隨禮,共有3.5萬。

  而針對作為「贓物」起獲的這幅落款為張大千的青綠山水畫,楊礦生說,趙利明在法庭調查時表明,這是一幅張大千的高仿畫,購買時價值1.5萬到4.5萬。是自己因送禮時手中現金短缺才送與上司作為拜年賀禮。文強和其辯護律師都當庭請求,必須搞清楚這幅畫是否為文物、古物?其真正價值幾何?要求法院給予重新鑒定。公訴人對其意見進行了反駁。

  港商稱文強索財不得不給

  昨日,公訴機關當庭指控文強在2001年至2007年間,先後7次收受香港上市企業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重慶中渝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曾維才所送人民幣、美金和港幣共折合人民幣146.8514萬元。

  今天公訴人出示了曾維才的證詞。曾維才稱是文強多次以各種藉口向他索要錢財,考慮到自己在重慶做生意,為了今後好辦事,不得不給文強巨額禮金。文強則再稱自己與曾是好友,是他在小孩出國唸書、自己出國考察、喬遷搬家等時候主動送的。

  而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表明,文強利用手中權力,為曾維才請託的為上海商人劉琨山追債等事項提供了高效的「一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