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豁免費未定 港灣豪庭業主提批評
圖:現時港灣豪庭四樓的平台花園,屬於公共空間(虛線示),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期望當局早日公布豁免費的具體金額及計算方法,讓業主考慮是否「贖回」 (本報攝)
【本報訊】發展局上周提出,私人發展項目業主,若得到區議會同意,可向當局提交豁免費,「贖回」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共空間;不過港灣豪庭業主批評,當局遲遲沒有闡釋公共空間豁免費的金額及計算方法,令業主立案法團無法徵詢業主意見。業主立案法團認為,發展商應有責任承擔部分豁免費。
根據地契,現時港灣豪庭四樓的平台花園,屬於公共空間,必須開放給予公眾使用,但不少港灣豪庭業主批評有關規定「擾民」。港灣豪庭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王嘉盈表示,由於有關的公共空間設於四樓,不方便公眾前往,加上附近已有公園,提供足夠公共空間,但業主卻要承受開放公共空間後所帶來的問題,包括噪音、管理及維修費用上升等,擔心保安或私隱會受到影響。
發展局認為,港灣豪庭的情況特殊,屬於可被考慮豁免開放公共空間的個案,提出若得到區議會同意,業主可向當局提交一筆豁免費,「贖回」公共空間,購回四樓平台花園的業權。但王嘉盈說,發展局一直沒有聯絡業主,並沒有答覆有關豁免費的具體金額及計算方法,導致業主立案法團沒法徵詢業主意見。她表示,早前業主立案法團已跟區議會討論,並得到對方支持。
地政總署沒有回應何時可以公布有關豁免費的金額及計算方法,只表示,署方一般會透過評估物業因批出豁免書所帶來的得益,來釐定豁免費,由於政府產業測量師會就每宗個案作出專業評估,所以豁免費用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