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色情業「霸主」岳寧認罪


  圖:已關閉的白宮會所(本報記者 陳曉彬 攝)

  【本報記者張加林重慶十二日電】有重慶渝中區娛樂業協會會長的職銜,在娛樂場所密集的重慶市主城解放碑地區開設白宮、白金台夜總會的重慶「娛樂大亨」、色情業「霸主」岳寧,今天因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過堂,他利用黑社會手段組織賣淫,賄賂政府官員的犯罪事實也暴露光天化日之下。

  今天上午9時30分,岳寧等31人涉黑案在重慶市五中院一審公開審理。被告人岳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行賄罪,容留吸毒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8項罪名被提起公訴,其餘30名被告人也被指控涉嫌2至8項不等的犯罪。

  公訴機關指控,自1998年以來,岳寧以所承包的娛樂場所為依託,組織婦女賣淫、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暴力打砸周邊髮廊、行賄政府官員保護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岳寧為組織、領導者,以張勇、李亞玲、曾濤、曾令偉等為骨幹成員,以賈克鴻、石砂、劉偉、徐麗麗等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組織賣淫4月賺200萬

  今日上午,岳寧在法庭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行表示認罪。在回答詢問過程中,岳寧曝光了他的經營內幕:1998年承包經營揚子江酒店熱浪的士高、美容廳,組織數名婦女賣淫獲利,直至酒店改造停業;2001年至案發,在承包經營的大世界酒店白金台會所、控制經營的萬豪酒店僑力俱樂部(又稱桑拿部)組織數十名婦女賣淫。而在其經營的娛樂業老巢──萬豪酒店白宮會所,岳寧採用公司化的經營管理,組織200多名「小姐」以酒水推廣名義從事賣淫活動,並對她們嚴格考勤、賣淫記錄監管,制定了賣淫一次收費1200至2000元人民幣不等的標準,以及費用逐級提成等管理辦法。

  岳寧承認,僅2008年12月及2009年的1、5、6共4個月,白宮夜總會就組織賣淫活動2000餘次,獲利金額200餘萬元。「這不包括每月高達200多萬元酒水、食品等在內的收入。」岳寧還在從業員中挑選了一些漂亮的女孩,專門為那些光顧夜總會的高官、富豪等VIP客戶、重要人士提供性服務。

  警官參與「肉金」分享

  為保障非法經營,岳寧從夜總會婦女賣淫等收入裡拿出重金與他的「保護傘」分享:

  2003年底至2008年,岳寧前後4次送給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的文強人民幣2萬元、美金5000元、港幣18萬及皇家禮炮洋酒一瓶;

  2004年至2009年,岳寧分6次賄賂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送其人民幣9萬多元、美金5000元、港幣10萬元及價值8000元的高爾夫練習卡一張;

  2005年至2009年,岳寧前後12次向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隊長陳濤行賄人民幣10萬餘元、美金2000元。

  據法院人士透露,因涉案被告人多、案情複雜,本案庭審時間預計將持續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