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報假案「鳳姐被劫殺」
圖:荷槍實彈的警員趕抵觀塘康寧大廈
【本報訊】觀塘康寧大廈昨日凌晨三小時內接連發生劫殺及爆炸火警的虛報案件,分別有人報稱大廈內一個鳳樓單位有人持槍劫殺鳳姐、一個單位發生大火爆炸,但警員及消防員到場均沒有發現,初步不排除屬同一人惡意虛報。
現場為觀塘物華街一至十一號康寧大廈,昨日凌晨三時許,警方接報上址一個鳳樓單位發生劫案,鳳姐更因反抗被匪徒開槍殺害。大批警員荷槍實彈及身穿避彈衣趕至封鎖現場戒備,但經調查未有任何發現,初步發現報案電話由牛頭角港鐵站外電話亭打出,相信有人惡意虛報浪費警力,收隊離去。詎料至清晨五時許,警方再接報同一幢大廈有住宅單位的冷氣機起火焚燒及發生爆炸,警員及消防員接報趕至現場未有發現任何煙火,懷疑有人惡意虛報,不排除與早前虛報劫殺案件屬同一人所為,正展開調查。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或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或傾向顯示他有對警方的調查具關鍵作用的資料,因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