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地點未公布


  韓國沒有提供這次事件發生地的經緯度,假如確實是在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85公里海上發生,那麼根據2001年簽署的《中韓捕魚協定》,那事發地點要麼落在「中韓維持現有漁業水域」,要麼落在「韓特定水域」,按規定,前者是「維持現有漁業活動,不將本國有關漁業的法律、法規適用於締約另一方的國民及漁船」,韓國方面管不了。而對於「韓特定水域」,則規定中國漁民禁止到韓國宣布的「特定禁區」和「特定水域」作業。2005年漁政局《涉韓漁業水域作業須知》重申了此點,而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再次確認「禁止漁船違規進入敏感爭議水域作業」。    (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