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名著基本法


  「電影翻拍」只是文學作品之二三度創作,也是作品以不同形式的再度演繹。研讀文學時,會提到唐宋小說、元代雜劇、明代傳奇,以至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電影,後來亦有不同版本的電影、舞台劇、歌舞劇、舞劇等。八十年代電影《倩女幽魂》,故事源於唐傳奇小說,去年也被拍出另一版本。筆者二十多年前參與的《大鬧廣昌隆》也是舊戲翻拍。

  舞台劇《夢斷城西》與電影《殉情記》、《油脂》及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朱麗葉》等一脈相承,在不同年代有不同版本電影,當年莎士比亞的劇本也是取材於流傳的故事和劇本。嚴格來說,舞台劇不同導演、不同演員的重演版,甚至導演相隔一至數年之作品也屬此,毛俊輝也是改編張愛玲的《傾城之戀》,而成就了不同年代的舞台劇版本。

  曾聽過趙嘉文先生為中文科主講「文學作品之改編」。他以李碧華《胭脂扣》為例,說明改編之取捨便是要反映作品之主旨。改編的過程,也可以表達了重新演繹或重新發現的主題思想。只有優秀或具有永恆價值的名著,才會被不斷重演。當然,名著也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觀塘劇團當年便根據梁科慶的《鴉殺》創作成舞台劇,也是基於上述的考慮。

  《文本與視覺的互動:英美文學電影改編的理論與應用》(圖)指出:「文學欣賞,如閱讀小說和劇本等,讀者要靠語言文字的時間積累來接受文學形象,並且只能心領神會地感覺到卻看不到,因此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主觀感受和生活經驗來想像這個形象,於是才產生了『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的著名論斷。」

  近代備受編劇敬重的夏衍說過:「假如要改編的原著是經典,那麼,改編者無論如何總得忠實於原著,即使是細節的增刪、改動,也不該越位以致損傷原著的主題思想和獨特風格。文學名著當然可以改編,而且可以有一代代人的改編,但首先要有敬畏心。戲說胡編亂改,是對名著的根本性傷害,是一種褻瀆。」

  電影史上,黑澤明對《羅生門》的改編是一個話題。原來小說強調的主題是「人是不可信賴的」,而黑澤明卻對《羅生門》作了新詮釋─在心理層次會把自己的弱點遺忘和隱瞞。

  延伸閱讀:劉天賜著《編劇秘笈》

  優質圖書館網絡主席 呂志剛

  sidneylui@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