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穎獲12.2億贍養費


  圖:高等法院昨裁定曾昭穎可獲12.2億元贍養費

  【本報訊】恒豐酒店創辦人大股東李德義兒子李建勤,遭前妻曾昭穎申索贍養費一案,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曾昭穎可獲逾十二億元贍養費,包括二億元用以撫養現年三歲的女兒,創本港法庭判決歷來最大筆贍養費金額。法官在判詞又指,李德義父子涉嫌在誓章作偽證,法庭已轉交律政司跟進。

  法官辛達誠昨日頒下長達一百五十頁的判詞,但只公開七頁判決重點撮要給傳媒閱覽。在父親陪同下往高院領取裁決的曾昭穎,閱畢判詞後表現興奮,離開時對在場追訪的記者雖然不願多談,但笑着說:「好開心,告一段落」。她的律師其後代表她宣讀聲明稱,對案件審結感到高興,期待重建新生活。

  聞判興奮「好開心」

  法庭裁定截至今年三月底,李建勤與曾昭穎的資產合共有六十五億元,包括李建勤個人擁有的六十四億二千六百萬元,二人離婚前的生活質素水平,僅僅低於以美元計算的億萬富豪(billionaire)。法官評估認為,曾昭穎於離婚後的生活,涉及大約四億四千五百萬元,包括享有香港一幢價值二億五千萬元的物業,另加一千三百萬元樓宇買賣手續費與裝修費;倫敦一幢價值三千萬元的物業,另加三百六十萬元手續費與裝修費;二百五十萬元在港購買兩輛私家車;一百萬元在倫敦購買一輛私家車;五百萬元在港購買遊艇;四百六十萬元在港買俱樂部會籍;一筆過二千一百萬元的其他生活開支。

  曾昭穎原本要求瓜分李建勤的五成半身家,即大約五十四億元,法庭經衡量所有因素後,認為她可獲分配兩成作為贍養費,扣除她個人擁有的七千九百萬元資產,即可獲大約十二億二千多萬元,包括李建勤父親李德義在開審前,承諾支付撫養三歲孫女的二億元。法官下令,李德義即時支付二億元,餘下十億元,若雙方律師未能於九十日內自行協商支付時間,便由法庭決定。

  曾昭穎和李建勤於一九九五年在英國倫敦劍橋大學邂逅,並於二零零零年結婚,但○八年離婚。曾昭穎在聆訊時透露,李建勤於○七年獲悉她懷孕時指,早已表明不要子女,迫她在墮胎與離婚之間作出抉擇,女兒出生後,李建勤也無見過女兒。法官形容李建勤的行為惡劣,傷害感情。

  前夫被指行為惡劣

  坐擁百億身家的李德義,認為兒子的資產屬於家族的「皇朝財富」,為免遭「另一個男人的女兒」瓜分,故介入今次離婚案。曾昭穎在案中指李德義父子涉嫌偽造一份可換債券協議,要求法庭不要信納二人的證供,法官昨日裁決稱,從民事案準則,在相對可能性下,懷疑李德義父子涉嫌瞞報資產,偽造該協議,旨在削減曾昭穎可獲得贍養費,法庭已將判詞轉交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考慮跟進。

  律政司發言人稱,會在研究判詞後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