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苦樂/陳魯民

  別人寫稿為什麼我不知道,我寫稿的主要動機就是為了稿費,清代詩人龔自珍說「著書都為稻粱謀」,我與他所見略同。當然,拿稿費之外,寫稿也確實能娛樂他人,教化社會,影響世風,這大概就是所謂「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吧。

  可最近我寫稿越來越沒勁兒了,重要原因就是覺得內地報刊稿費太低,性價比太不合理,還不如我去打工掙錢多。譬如,我如果出去代課,每小時有八十元到一百元酬勞,而寫一篇千把字的稿子,要花半天時間,所得稿費不過六十元左右。最低一次,曾得到十八元稿費,那是內地一家市級報紙給的,我去郵局取稿費都很不好意思。

  不過,人家報社給這個價也是有根據的,現行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是一九九○年頒布的,該規定第六條規定,基本稿酬標準是:原創作品每千字三十元至一百元,翻譯作品每千字二十元至八十元,改編、彙編作品千字標準更低。由此看來,人家給我十八元稿費雖然低了點,但也不算太不靠譜。

  從一九九○年到現在,二十年了,什麼都在漲,爭先恐後,你追我趕,就是稿費最沉得住氣,穩如磐石,絲毫不動。有人給魯迅詳細算帳,他一生稿費大約有三百萬元人民幣,十分可觀;林語堂一生稿費有一千二百萬元,更是讓人望塵莫及。所以,魯迅的小日子很滋潤,吃穿不愁,住着小洋樓,生活是小康水平。林語堂更是舒服,生活富庶,還有錢把幾個女兒都送去留學。可他們要是拿我們今天的稿費,估計就沒那麼優哉游哉了。須知,當時魯迅一篇千餘字雜文可得稿費六到十元大洋,他還不算高的,一九三四年《大公報》開設《星期評論》專欄,文章是按篇付酬,每篇稿費四十元大洋。

  而在美國,全國發行的刊物的稿費在每字零點七五至二美元之間,地方刊物則為每字零點一美元左右。也就是說,每千字的稿費在七百五十到二千美元之間。像《紐約時報》,一篇千字文章的稿費是二千多美元。折合成人民幣,每千字的稿費為四千八百元到一萬二千八百元。而中國國家級報刊的稿費為每千字一百元人民幣左右。再看歐洲,每千字稿酬大多為四五百歐元,折算成人民幣為四五千元。當然,歐美人均收入比我們高很多,稿費高也在情理之中,我們並不奢望稿費向歐美看起,但希望稿費能和物價一起上漲,能和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水平基本持平,應該是不過分的要求。最近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的音樂家蘇越,早年創作的《黃土高坡》、《血染的風采》不過拿了六十元稿費,而相關音樂部門賣磁帶和歌盤卻賺了上億元,如果他能根據版權拿到更高的收入,也許會還上欠款而被輕判。一個極有才華的音樂家就要在獄中度過後半生,也確實令人不勝唏噓。

  都說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不一定有了高稿費就必然能換來高質量的稿件,但時下的低稿費確實把一些有才華的文人趕出了寫作圈。就是仍在堅守的作家,也覺得苦心孤詣、精雕細刻去寫一篇稿子,還不如去炒股、打工合算,那我們的精品佳作就會越來越少,這對建設文化強國大概不是什麼福音。我認識的兩個作家朋友,一個寫小說的最近改炒股了,一個寫雜文的,近來改去推銷保險了。我也在猶豫,是不是以後金盆洗手,把主要精力放在代課上。老實話說,我對寫作還是有興趣的,也有不少編輯是認可我的稿子的,但想想那仨核桃倆棗的稿費,我的心就有些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