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祖墳佔公地被限期遷移


  圖: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的祖墳,在屏東縣麟洛鄉和長治鄉共有土地上(圖紅線上方部分為佔用公有地),兩鄉日前開會決議,要求蘇嘉全半年內改善\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11日報道: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搭檔參選台灣「總統」大位的蘇嘉全,因祖墳佔用屏東縣麟洛、長治兩鄉公有地47平方公尺,兩鄉公所10日開會決議要求蘇家在6個月內遷移祖墳,若到時未遷,依農地租用條例可直接解約,收回公有農地。

  蔡英文、蘇嘉全競選總部發言人徐佳青對此回應說,蘇嘉全的態度是,鄉公所怎麼決議,就怎麼處理。

  墳地應為農牧用地

  蘇嘉全的祖墳遭踢爆佔用公地,繼地政單位10月20日測量發現墓地邊角約有47平方公尺是侵佔鄉公所的土地外,屏東縣政府民政處的人員10月21日也勘察發現蘇嘉全祖墳所在地是登記為農牧用地,卻設立了墳墓,於法不合。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黃河清表示,蘇嘉全祖墳在1989年設置,當時並沒有向長治鄉公所申請,而且又位於農牧用地上,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已違規設置;但由於已過了裁罰追溯期,只能限期改善,一般期限是3個月,超過3個月沒有改善,就要罰款,可連續處罰。

  至於改善的方式,黃河清指出,一是變更地目,將祖墳的農牧用地變更為「公墓」用地;另一種是遷移。

  在佔用公地部分,麟洛、長治鄉公所10日召開兩鄉土地共有委員會,經半小時討論,作出要求蘇家6個月內遷移祖墳,時間從發文日開始起算;至於何時發文,還要討論。

  長治鄉長許玉秀表示,遷墳是大事,需體諒家屬;麟洛鄉長李薪煌說,蘇嘉全長兄蘇嘉川曾要求給1年時間,但規定只能給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