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保安被迫簽自動離職
【本報訊】自最低工資實施後,保安員成為基層工人的高薪筍工,但卻成為無良僱主作為剝削員工的籌碼。有政府外判保安公司在合約期滿前,以重新聘回員工作餌,迫使員工自動簽署自動離職文件,以逃避遣散費補償,否則將不會再被錄用,工聯會表示涉及逾百員工及二百萬元,更發現有工友即使簽署離職文件後,僱主亦未有履行承諾重新聘用員工,故工聯會昨日向勞工處申訴,要求舉行三方調解會。
房署早年將梨木樹邨的物業管理工作判予創毅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其後創毅將工作交由正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惟合約於九月底約滿後不獲續約,但正誠卻以新合約吸引員工自動簽署自動離職文件,工聯會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秘書甘毅強表示,由於大部分人希望保住工作,僱主就藉着員工的心態而威迫餌誘:「公司雖然有正式遣散通知員工,但有會員反映公司在約滿前聲稱在天水圍嘉湖山莊有新合約,只要員工自願簽下離職文件便可到新地方工作,但有員工即使簽下亦未獲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