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候選人涉報假學歷


  圖:陳文佑的工作報告中標榜自己是「廣州暨南大學博士研究生」,但其實早已退學

  【本報訊】反對派區議會候選人又爆醜聞!獲多名反對派「大佬」力撐的油尖旺大南選區候選人陳文佑,涉嫌虛報自己擁有「廣州暨南大學博士研究生」學歷,實質因長期缺課達七年之久,於二○○七年被校方作自動退學處理。不過恬不知恥的陳文佑竟在多款區選宣傳單張上標榜自己有此學歷,企圖誤導選民。

  本報接到匿名投訴,指陳文佑在今年九月中區選提名開始後,通過郵政通函向選民寄發的工作報告中,標榜自己是「廣州暨南大學博士研究生」,且獲得民主黨何俊仁、張文光、涂謹申以及民協馮檢基的「全力支持」。但原來這個擁有「高學歷」的候選人,其實長期缺課、未能完成學業,根本早已被退學。

  經廣州暨南大學校方證實,陳文佑於○一年獲得該校管理學院非全日制產業經濟學博士研究生就讀資格,但開學後,陳文佑僅修讀了英語課程就開始長期偷懶缺課,最後因修讀時間超出校方所規定的最長七年年限,於○七年十一月,被校方作自動退學處理。

  根據《暨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四年,最長為七年,一旦學生未能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學業,導師及所在院系就可向校長提出作自動退學處理,而自動退學研究生的學籍亦將取消。

  違規宣傳早有「前科」

  「研究生」並非一項學歷,只是一個身份!而因長期缺課、未能在規定年限內完成課程而被校方作自動退學處理的陳文佑,根本不再具有暨南大學研究生學籍。

  投訴人指出,陳文佑聲稱自己擁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是在誤導選民相信他現時擁有一個研究生的身份,並正在修讀相關課程以取得「博士」學歷,且為瞞騙市民,他隱瞞了自己退學的事實,在宣傳單張上作出虛假、具誤導性的陳述。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候選人均不得發布任何關於其本人或另一名候選人、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包括關於候選人的品格、資歷等的陳述。投訴人指出,陳文佑的相關行為,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陳文佑為油尖旺大角咀北區現任區議員,在○四至○七年間曾擔任油尖旺區議會主席,但在今年的區議會選舉中,他放棄現任選區,突然轉到相鄰的大南選舉參選。同樣參選大南選區的,還有勞聯的譚金蓮、社民連吳文遠以及獨立人士莊永燦。

  而陳文佑企圖走法律罅、涉嫌違規宣傳其實早有「前科」。早前一名大角咀地舖業主入稟高院,指陳文佑擅自在地舖大門捲閘張貼海報,令閘門損毀,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但陳文佑當時竟無賴地辯稱,業主興訟的做法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