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最長輪候七至八年
圖:房屋署調查發現:超過五年未獲配公屋的多數為地區選擇問題資料圖片
【本報訊】政府承諾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三年,不過,房屋署最新研究發現,過去一年獲配公屋的輪候冊申請者,三成人輪候超過三年才獲派首次編配,當中一百六十戶更已輪候最長達八年。現仍在輪候公屋申請者,一成三已輪候超過三年但未獲編配機會,當中六百戶更已輪候了超過五年。公屋聯會認為,研究結果反映公屋編配未達標,並要求房委會修改平均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房署則稱現時無意改變計算方法。
截至今年六月底,公屋輪候冊上共有十五萬五千六百宗申請,其中六萬六千六百宗為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這類住戶的輪候時間會被剔除,不計算入平均三年編配公屋的時間,政府承諾的平均輪候時間目標,只適用於餘下八萬九千名一般申請者。而平均輪候時間,是指由登記日起計算,直至首次編配機會為止。
房屋署最新研究發現
因應有批評指,輪候公屋人士往往實際要等超過三年才獲配公屋,房屋署最近完成特別研究,翻查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期間獲安置公屋的個案,在一萬六千八百名一般申請者中,七成人於三年內獲得首次編配,五成一人更是於兩年內獲得首次編配。換言之,三成即五千一百戶是登記輪候三年後,才獲首次編配機會。當中約一百六十人已輪候五年或以上,最長更達七至八年。
消息人士解釋,這批輪候超過五年的個案中,逾半涉及特殊情況。三成八人因為入息及資產超額,被取消資格,但在取消半年後至兩年內重新符合規定,獲恢復原有輪候申請,而取消資格時段也計入平均輪候時間。兩成七人曾更改住戶資料,例如增減戶籍人數。一成四人因為醫療或家庭因素指定編配地點,因而拖長了配屋時間。
房署分析又發現,截至六月底仍在輪候個案中,一成三即一萬一千二百戶已輪候三年或以上,當中約六百戶更已輪候五年或以上,但連第一次配屋機會也未有,其中逾半個案也涉及更改住戶資料等特殊情況(詳見表)。
五年未上樓 主因擇地區
消息人士稱,整體分析顯示,等了逾五年仍未獲首次編配公屋,主要因為地區選擇問題,多數是三及四人家庭申請市區或擴展市區公屋。由於未來五年落成的七萬五千個新建公屋中,近七成屬二至三人單位或供三至四人居住的一睡房單位,加上房署會鼓勵公屋寬敞戶調遷到較小單位,而收回的大多是一睡房單位,所以相信可滿足這類住戶的需求。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日討論有關研究結果。
公屋聯會副主席兼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文裕明稱,研究結果反映公屋編配時間未達標,他稱過往的輪候公屋上樓承諾,是以輪候人士實際獲安置公屋的時間計算,要求房委會恢復舊有計算方法。消息人士則稱,現有機制能客觀公平反映一般申請人的安置情況,平均時間是平均數,難免有部分人的輪候時間達三年或以上,署方現時無意修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