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料續推「夥伴計劃」
【本報訊】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啟動至今已有兩年多,先後已推出兩期計劃共九個歷史建築。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左圖)認為計劃已取得成功,更預告政府將會推出第四期歷史建築夥伴計劃,但她拒絕評論會否留任推行第四期計劃,笑言:「唔通我做到百年歸老咩?」
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在○八年二月開始,至今已有兩年多時間,共推出兩期,共九個歷史建築,如舊大澳警署、雷生春、石硤尾美荷樓等,均吸引不少非牟利機構的興趣。林鄭月娥說,政府在○七年的施政報告中,已表示會重視活化本港的歷史建築,一共預留了二十億元推動活化項目。兩年內,以中環荷李活道的已婚警察宿舍的活化費用最高,共用了五億多元,而美荷樓亦用了兩億多元。直至目前為止,撥款剩餘七億多元。
林鄭月娥表示,餘款足夠完成第三期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及其他活化項目。她坦言,歷史建築夥伴計劃的成功,在於政府在財政方面作出承擔。而本港仍有很多由政府擁用的歷史建築,還未盡用,「當法定古蹟好似寶咁放喺度,市民不久亦會失去興趣,應為它們活化生命。」她相信日後仍有項目推出,即第四期歷史建築夥伴計劃,「但要視乎政府的財政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