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侍產假僱主有保留

  【本報訊】政府正研究立法設立男士侍產假,明年初提交立法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有勞顧會資方代表對立法有保留,僱主仍在適應最低工資影響,短期內不適宜再推出新的勞工福利。有律師認為,非婚生子女的父親亦應享有此假期福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勞工處現就侍產假進行政策研究,過程中須考慮不同因素,包括對營商方面的影響──特別是中小企的影響;運作上的問題,如非婚生子女或在境外出生的情況應如何處理等,還有很多法律問題要考慮。現階段尚在進行研究,完成後將提交勞顧會進行初步探討。若要立法,一定要有社會的共識,並同時顧及僱員的利益和僱主的承受力,兩者間取得平衡。

  工聯會建議本港侍產假應有七天,勞顧會僱主代表何世柱有保留。他認為,現時中小企眾多,若聘請的人數不多,安排假期不易,從這個角度考慮,日數不宜太多。他說,僱主仍在適應最低工資影響,不適宜馬上再推出新的勞工福利政策。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侍產假可增強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在放完假後或放假前,更賣力對公司作出貢獻,對於老闆來說利大於弊。

  律師會前會長王桂壎認為,非婚生子女父親亦應有侍產假,因為這種假期往往不止是照顧父親,亦讓他有時間照顧出生嬰兒和剛生產完的母親。如果非婚生子女父親沒有,是一種歧視。

  新婦女協進會執委陳效能說,照顧嬰兒負擔很重,如果父親亦有此權利,可親身體驗一下如何照顧子女,希望政府可盡快通過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