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指楊俊傑死於心臟病


  【本報訊】消防隊目楊俊傑去年三月在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中殉職的死因,死因庭繼續研訊。衛生署法醫高永富作供稱,楊在出事前,已患可致命的冠心病,認為他是在火場內,觸發冠狀動脈閉塞硬化,加上身處特殊環境,未能得到適當救助,引致突然死亡。政府化驗師表示,血液樣本顯示,相信楊俊傑不是吸入濃煙致死。

  高永富作供稱,楊俊傑三條主動脈中,其中一條嚴重收窄,可令他在壓力環境下突然暈倒,或心肌梗塞。楊俊傑本身有舊患,前面冠狀動脈有五個位都有閉塞,左動脈有八成閉塞。一般人多過七成閉塞便有機會觸發心臟病,很多年輕人猝死都是因為這個原因。雖然楊俊傑有三成的皮膚燒傷,但相信不會引致突然暈倒。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隊目作供表示,當日處理火警升三級時發生人為錯誤,令增援延誤了十八分鐘。他說,火警升級多用電話或無線電,但當日現場以流動資訊終端機通知控制室火警由一級升為三級,是極罕有做法。他當時正處理電話查詢,未有即時留意升級指示。荔枝角消防局局長梁國柱表示,楊俊傑體能成績好,零六至一零年間,獲豁免每年一度的體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