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傳奇《Danny Boy》\黎方夏
我愛唱歌,雖然都說音色不錯,但音準較差。於是人們送我一頂「走音歌王」的桂冠。一般人新歌到手哼幾遍就上口了。我得認認真真練上一個月才能把音穩住。所以我記得的歌不多,除了小學的校歌至今還能完整地唱出來,另一首就是愛爾蘭民歌的曲調始終沒忘記。這首歌曲收集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出版的《外國民歌二百首》中,名為《倫敦小調》。為什麼這首曲子會深深地打動我,並幾十年來還能記住,這很難說清楚。也許每個人對音樂感受不同,也許某種潛意識在起作用。
到了七十年代外國名歌有了原文版,這時才知道《倫敦小調》英文名為《Londonderry Air》。這首曲子填了詞便以《Danny Boy》為名,中文譯為《丹尼男孩》。看到英文歌詞才進一步理解它的含義,同時更深地體會到它傳達的悲情和真摯的愛。
當碟片興起後便找到了幾張有這首歌的片子經常在家裡反覆播放。但我並不以此為滿足,總希望能在現場聽歌手演唱此歌。幾年前上海音樂節期間,在靜安寺廣場安排了愛爾蘭合唱隊的演唱會。遇到這樣機會我欣喜若狂。但得知節目中並沒有這首歌又大失所望。一位好心的愛爾蘭隊友見我如此熱愛這首歌,便主動把我拉到一邊認真地唱了一遍《Danny Boy》。他令我非常感動同時得到極大的滿足。
不久前去美國探親。有機會參加孫女所在的馬里蘭青年交響樂團的音樂會。見到《Danny Boy》赫然顯現在節目單上。我為之一怔。在我腦子裡《Danny Boy》不過是一首普普通通愛爾蘭民歌。它竟然登上大雅之堂,使我驚喜,感到自己對它的鍾愛得到印證。隨即又產生困惑。於是引起探秘這首歌之所以躋身經典之列的興趣。當我打開此曲的歷史窗戶,窺見其在樂壇的盛況,才意識到自己多麼孤陋寡聞。
這首歌自誕生以來一百年間在世界各國遍地開花,歌手不論流派都願拿這首歌來一顯身手,錄音、碟片不下百餘種。多部電影、電視不避抄襲之嫌用它來作為插曲。這些絕非偶然。除迷人的樂曲、令人遐想的歌詞也許它的傳奇故事也是喜愛它的原因之一。
《Danny Boy》是先有曲後有歌。這首曲調︱︱《Londonderry Air》的故事歷來有各種說法。
傳誦較多的是一位盲人名為吉米·麥柯瑞(一八三○至一九一○)的小提琴手經常在愛爾蘭北部小鎮利瑪瓦迪集市演奏。喜愛收集古老樂曲的簡·羅思女士就住在集市對面。一八五一年有一天吉米演奏了一首極其優美的樂曲引起簡的注意。簡收集了大量未曾出版的愛爾蘭古老樂曲,而這首她卻並不熟悉。於是她請吉米反覆演奏,直至把所有音符都記錄下來。不久簡邂逅從都柏林來此地收集古樂的喬治·派德里,她便慷慨地把這首樂曲提供給他。四年後(一八五五年)喬治把它收集在《愛爾蘭古老樂曲集》裡。此曲這時是首次與公眾見面。註明曲子提供者為簡·羅思,作者為無名氏。
此後還有一些說法,這曲子二百五十年前就有了,並非由簡·羅思首先獲得。爭論是永無休止。不過我還是相信簡·羅思這一說。因為在利瑪瓦迪一幢建築的牆上掛的那塊牌子上這樣寫道:簡·羅思──《倫敦小調》記錄者曾居於此。雖眾說紛紜,此則應該更貼近事實。
《Danny Boy》這首歌詞的故事就發生在上世紀,過程比較清晰,真偽無需辯白。《倫敦小調》真正問世以來,為它作的詞可謂不計其數。為大眾喜愛流傳下來的則寥寥無幾。唯獨《Danny Boy》一經「出世」即頻頻出現在舞台上,成為了歌手和廣大歌迷的寵兒。
它的故事要從愛爾蘭在一八四五至一八四九年期間發生一次大饑荒說起。那時大批災民湧至北美。後因淘金熱大批愛爾蘭裔又來到科羅拉多州一帶。瑪格麗特是一位有心人。一九一二年某天當她聽到隔壁帳篷裡傳出一首優美曲子,她首先意識到這曲子是愛爾蘭音樂家們帶過來地道的家鄉樂曲。接着又想到丈夫遠在英格蘭索姆賽特的兄弟弗瑞德·愛德華·威塞雷(一八四八至一九二九)──他曾是著名律師,同時又是一位多產的詩詞作家,他一生寫下近一千五百首詩作,絕大部分為音樂家所採用。弗瑞德得到瑪格麗特寄來的《倫敦小調》不假思索便把現成的《Danny Boy》(一九一○年寫就)略加修飾便填在這首曲子裡,並以《Danny Boy》命名。他發現二者簡直是度身定做,天衣無縫。這是他始料未及,因而極其興奮。
這首歌詞大意是寫父子二人或是相識的兩代人,年輕人出征,多年的戰事結束後歸來可能老人已不在人世,希望年輕人來墓前寄予哀思。
弗瑞德的《丹尼男孩》初露頭角,先是在愛爾蘭裔人群的客廳裡鋼琴旁聚會時必唱,之後又在北美社會繼續走紅。紙質歌譜很快變成磁帶、唱片向西方樂壇迅速傳播開。但最受樂壇青睞的還是在美國。《丹尼男孩》不像有的歌名噪一時便銷聲匿跡,而是經久不衰。不論流行、爵士、鄉村、搖滾歌星如Bing Crosby、Judy Garland、Elvis Priesley、Jim Reevs等等都爭相演唱這歌。從它出現後約百年間整個二十世紀不斷有歌星在演唱和錄製磁帶、碟片,直到二十一世紀仍然有二十餘種碟片問世。足見其魅力所在。
反觀國人幾乎從未在樂壇舞台上演唱此歌曲。也許是因文化差異對悲情的《Danny Boy》不敢沾邊,非常忌諱。其實喜怒哀樂乃人之常情,本應平等待之。悲情和哀傷同樣給人藝術享受。在一些特定時空更能使人動情。如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不就是這樣的藝術。
台灣作家李敖毫不避諱稱《Danny Boy》是他最愛的一首歌曲,並在他的小說《上山、上山、愛》裡重筆談論按自己的體驗直譯意譯並舉重新翻譯此歌並改為描述男女之情,別具欣賞價值。不過我還是玩味那種無親緣的虛擬關係之老者和青年間情誼的假想,那種生離死別,它能讓人產生無限遐想以及有一種無窮盡的回味纏繞在心頭而揮之不去。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