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易玲:不容藝人免費撐場


  圖:樂易玲昨作供稱,陳志雲無權指派特定藝員出席活動

  □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人涉嫌串謀詐騙及貪污案,無線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昨作供時說,若知陳志雲等人向贊助商收三十萬元,就不會容許藝人免費出席。她形容,思潮自作主張在合約上寫明佘詩曼、楊怡等人出席新書發布會,有如「賣豬仔」,並指佘根本不想出席。但樂易玲承認,她曾率領藝人免費出席跟無線電視主席邵逸夫有關的活動三次。\本報記者 吳美慧

  樂易玲表示,簽無線經理人合約的藝員出席外面活動,最終由她批核,考慮因素包括藝人價錢、檔期、工作性質等。若藝人曝光率低或有負面消息,公司容許藝人出席騷價低或沒酬金的活動,藉以提升形象,但需既定程序,在會議上討論,並得到其直屬上司陳志雲批准。不過,陳志雲沒有權派特定藝員出席活動,做決定時要符合公司和藝人的利益。

  陳無權派特定藝員出席活動

  去年二月陳志雲新書發布會時,樂易玲「拍板」讓一眾藝人免費出席。樂易玲說,陳志雲直接下指令要藝人「撐場」,開會時亦有提及,她一直以為活動沒贊助商,不涉及商業活動,開例會時陳志雲亦沒提到藝人會收到Mabelle鑽飾,在活動完結後的例會上才提及。樂易玲表示,深信陳志雲知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做。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不明白撐場是什麼形式的工作。樂易玲說,工作沒撐場這回事,她引述陳志雲稱,撐場是和老闆聚一聚、聊聊天。

  樂易玲透露,去年一月,陳志雲要求合約藝人到其新書發布會撐場,樂易玲提交一些人名,但陳志雲認為不夠,指明想佘詩曼和楊怡出席。由於佘詩曼正在拍梅小青監製的古裝劇《公主嫁到》,很難「度期」。後來無線藝員部助理經理陳嘉莉向她表示,陳志雲已向梅小青講過情況,佘詩曼將騰出檔期。樂易玲說,據她所知佘詩曼不想出席,但陳志雲是「老闆」,不出席會尷尬,唯有到奧海城撐場。

  指藝人有如被「賣豬仔」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向樂易玲展示奧海城免費借出場地及Mabelle贊助活動的合約,合約列明佘詩曼、楊怡、楊思琦將出席新書會,樂易玲表示,未見過這兩份合約,即使陳志雲是她上司,不代表可任意指派藝人出席任何活動,這等同「賣藝人豬仔」,當藝人是貨物。若見到這份合約,她會向陳志雲了解,無線是否可收取費用,亦會找準備合約的思潮問清楚。即使藝員願意無酬出席,她都不容許,這樣做會影響公司利益。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盤問樂易玲,她是否曾三度率領藝人免費出席跟邵逸夫有關的活動,包括為一間日本餐廳免費撐場。樂易玲承認撐場,但稱撐場不一定涉及商業推廣成分。

  法庭預計今日可完成證人作供程序,無線前副董事總經理陳禎祥和兩名廉署人員將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