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發電動車快速充電站


  圖:蕭幸全示範電動車快速充電站及電池管理系統的使用本報攝

  隨着環保電動車日趨普及,相關的科技研發亦備受注視。創新科技署的汽車零部件研究及發展中心昨日宣布,研發出首個本土出產的電動車快速充電站及電池管理系統技術。快速充電站只需三十五分鐘就能完成充電,充電後的電動車可行走160公里;它並支持通用智能卡收費系統如八達通,大大方便了充電程式。

  實習記者 洪藝清

  本港首次成功研發電動車快速充電站及電動車電池管理系統,項目由香港汽車零件部研究及發展中心(APAS)與智控系統有限公司及MyCar企業EuAuto Technology Limited合作,耗資達一百三十萬元,一半由政府的創新科技署資助。

  成本慳三分之二

  充電站可支援現時主流的直流快速充電模式(CHAdeMo),只需三十五分鐘便能替一部每小時消耗十六千瓦的電動車充滿電(電池容量為16kWh)。若能大量生產,每個充電站的成本將少於十萬元,價錢是現時從日本、美國等地購入的CHAdeMo充電器的三分之一。充電站提供兩支充電槍及一個普通慢速充電的插頭(13AMP),比起外國的充電器,它除可支援另外兩種充電模式,還可同時替兩部車充電。充電槍亦備有上鎖功能,防止意外充電。此外,充電站的分體式設計把約一米高的充電機件與用戶介面分開,充電機件部分可設置於停車場內其他位置,從而節省泊車位的空間。用戶介面為輕觸式屏幕,操作簡易完善,並採用智能卡收費系統包括八達通、澳門通及自訂RFID卡。

  中心研發的電池管理系統已應用在一輛MyCar電動車上,新型鋰電池取代了MyCar原本使用的鉛酸蓄電池,使電池的負載減輕,不但有助延長續航里程,亦能支援CHAdeMo快速充電制式,使MyCar所需的充電時間由六至八小時縮短至兩小時。智能系統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劉漢光比喻新的管理系統就像與電動車「傾偈」,可根據其電力狀態調節適合的充電模式。

  懲教署率先試用

  研發中心工程經理蕭幸全表示將盡快為充電站取得日本電動汽車快速充電器協會的認證,望其可於年底推出。而改良後的MyCar將會率先交由懲教署在喜靈洲戒毒所試行,負責接載職員穿梭於島上的四間懲教所及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