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叔串謀詐騙罪成候判


  圖:轉當污點證人的Ba叔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候判資料圖片

  【本報訊】中科環保前主席韓明光連同兩名高層鄒浩東和賴錦彤,串謀詐騙中國環保電力及中洲控股公款的案件,三名被告連同早在○六年認罪、人稱「Ba叔」的中國環保前主席陳達志,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四日判刑,區院法官陳廣池取消各人保釋,要求索取背景報告以便判刑,預料宣讀判詞要用四至五日,包括案件的歷史及背景、證人供詞和案件分析等。

  案情透露,韓明光等三名被告被控○四至○五年間,串謀詐騙中國環保電力及中洲控股達七千二百萬公款。三人被控串謀盜竊、詐騙和洗黑錢等十四項罪名。除了韓明光一項串謀詐騙罪不成立之外,其餘控罪罪名成立。

  ○六年間承認六項罪名並轉當污點證人的Ba叔在庭上說,他在○三年借三千五百萬元給韓明光,但未有書面協議,韓提出可將中科環保以配股形式轉讓予陳達志還款,其實是詐騙中科環保三千一百五十萬元。為隱瞞真相,韓在公司年報中作虛假聲明,偽稱中科在梅洲發展垃圾焚化項目,以及免息貸款予內地桂林中科環保電力等。

  另三被告罪成還押

  代表Ba叔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提出,由於Ba叔已轉為污點證人,希望與其他被告分開還押,法官指示懲教署要特別看待Ba叔。

  廉署在○五年間拘捕案中被告,六年後才有判決。韓明光早前申請重召包括Ba叔在內的八名控方證人重新盤問,但被法官拒絕,韓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法官的決定但不果。Ba叔曾批評韓不斷拖延時間,一時要求改聘英國代表律師,一時要求轉法官,一時說身體不適要求押後,種種行為是想案件不了了之。

  Ba叔在刑事案中指證韓明光,兩人間亦有民事錢債糾紛。○九年,Ba叔入稟高院,向韓明光追討五十三項共二億三千萬元債款,包括涉及該案的三千萬元。Ba叔的入稟狀指稱,○四年間,他將與妻子聯名持有的公司Aimstar Holdings Limited的股份,全額轉售給韓。○三至○五年,Ba叔分別借錢予韓多達七次,金額介乎五千至百五萬元。另外,韓以Aimstar名義向財務公司借錢三千萬元,韓一直沒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