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被追稅3.47億 提覆核高院押後審判


  圖:陳振聰(中)昨日離開法院時強調自己從未收到追稅通知

  【本報訊】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訴的商人陳振聰,就稅局向他追收三億四千七百萬元利得稅和物業稅,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押後裁決。陳振聰承認自己有責任通知稅局更改地址,但強調至今無收過追稅通知。他還透露,尚未找到遺產案終審上訴的律師,正在「努力緊」。

  在○九年遺產案聆訊期間,陳振聰被揭發曾收過龔如心二十億元。後來原訟庭判陳敗訴,不接納有關款項是饋贈,認為是風水費。稅局隨即入稟法院,追討欠款三億多元。陳振聰代表律師昨日在庭上指稱,稅局不公平和不合理,陳在稅局登記了三個地址,包括半山住宅和數碼港辦公室,但稅局只將追稅通知寄到律師樓,而有關律師樓已沒再為陳處理事務,由於陳沒正式收過通知,所以未能在一個月限期內提出反對。

  納稅人應通知稅局改地址

  政府代表律師表示,收不到通知的責任不在稅局,而是陳振聰與律師樓有溝通問題。通知稅局更改地址,是納稅人的責任,稅局不能因納稅人沒收到通知而給予寬限,若人人以此為理由,稅務制度就會崩潰。

  法官質疑,若納稅人沒及早通知稅局更改地址,而不獲寬限是否合理。

  陳振聰在庭外表示,對不用作供沒特別失望,若今次敗訴會與律師商量是否上訴。他聲稱是看電視新聞後才知被追稅。

  陳稱若敗訴會考慮上訴

  若最後裁定陳振聰需繳稅三億多元,加上因上訴失敗而需付的四億多元訟費,陳振聰不止得不到五百億元遺產,反而因爭產而損失八億元,更分分鐘被警方控告偽造遺囑。遺產案的終審上訴,排期在今年十月底處理。陳上訴時聘用大律師周家明,早前已終止合約,陳曾透露,不少大狀以沒空為由拒絕他,他對本港或海外律師都會考慮。

  陳昨日說,仍未聘請到大律師,身心感到壓力。「搵大狀有困難,暫時仲未搵到,努力緊。」另外,他要求警方公開○六年遺囑的鑑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