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範才能維護國企利益─訪城大法律學院院長王貴國


  圖:居港近二十年,王貴國算是半個「老香港」了

  □法律法規,條條框框,看得見摸不着,有人認為古板乏味,卻是人類經濟活動不可或缺的標尺。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加快,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一體化洪流下,各國競爭日益激烈,中間衍生的利益衝突更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為維護國家企業利益,亟待有統一法律去規範。這,正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王貴國的專長。下面就讓我們聽聽這位WTO法律專家的真知灼見,開開眼界。\策劃、審訂:曹宏威\採訪、撰文:孟 苑

  王貴國是「真話實事」首位法律界受訪學者。生於五十年代初的王貴國本科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英文專業,其後在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工作;後來負笈哥倫比亞大學讀法學碩士,八四年取得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除了短短一年在北大外,他的教學生涯在城大開花結果。今夏,王院長作為第三位受邀的中國人到海牙國際法學院作講座,主講世界貿易組織對各成員內部法律的影響。

  受邀海牙國際法學院演講

  王貴國的博士論文研究的是中美經濟方面的法律問題。當時,中國改革開放伊始,美國是發達國家的巨頭、中國是發展中的大國,經濟互補,貿易自然飆升。他隨後的研究:無論是《國際商法》及《國際經濟法》,都亦步亦趨於中國的發展需要,想不派上用場則難矣。近年,正值全球經濟起落卻又飛速發展、香港回歸祖國、中國加入世貿,王教授身處香港這個金融大行其道的社會,加上他有優越的中國背景和國際經驗,他的研究適用於當前不少跨國事務上,貢獻自不待言。

  今日中國的經濟已經顯處高地,難道法制不早趨成熟,它的研究不就可以歇歇腳嗎?王貴國表示,非也!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速發展,為了規範每國的經濟行為,世貿組織更有需要為全球提供統一的法律條款。他說,如今,國際規範越來越多進入國家層面,「導致貨物、服務、資金、知識產權、勞動力等的跨國流動頻率越來越快,且量大質量高。」在這種情形下,就更需一些統一的法規去約束。

  王貴國以最惠國待遇和專利權為例說:「美國規定,取得專利權受保護期為二十年,加拿大為十七年,換言之,兩國的最惠國待遇就各不相同,如今世貿組織就要統一規定,所有專利保護期為二十年。」他表示,對於公平公正原則、各國尺度不同,中國人認為公平公正的,外國人卻不同意,因此,全球一體化,標準先要一統化,如果不遵守就違反WTO規則。

  但他不否認,規則的訂立雖然基於好的意願,像上例專利年期的統一,以利商貿;又像反傾銷法保護一國的企業不因外國企業傾銷而被摧毁,有利公平競爭,但事與願違的後果屢屢皆是。畢竟,兩國交易,一旦傷及大國利益,不少強權國家還會橫施不擇手段、濫用反傾銷法去壓制對手;即使透過仲裁,明鏡也不一定能高懸。追問一句:那怎麼辦?教授引例子說:「美國壓烏拉圭,小國烏拉圭在貿易過程中,肯定對抗不了大國,但它可以採取放棄執法保護大國專利權作為報復。」噫!法律不止是長補長漏,在糾紛的排解中,它似乎也只是桌面上的一個見光的工具而已;桌底下,不見得不玩把戲吧!

  梁美芬生命中另一半

  生於農村,長於農村,王貴國今日成就的背後必有一番寒徹骨。遙想當年哥倫比亞大學生活,拿到畢業證書那一刻,王貴國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沉重」、「想哭」卻又「興奮」。他說,當時每周要讀六、七百頁的閱讀材料,根本沒休息時間,為不影響宿友休息,只能到廁所挑燈夜讀。他笑言,在哥大的學習奠定了自己的法律基礎,面對着當前不少晚輩對向學的迷惘,他希望他這番年少時的奮鬥故事,能感染萬千港生。

  居港近二十年,王貴國算是半個「老香港」了。其實,早在八六年,他就受聘於本港孖士打律師行,才年半,他竟辭掉工作,回北京大學任副教授,成為當時最年輕的副教授;迄九一年,王貴國重回香港,從此定居。為啥?猜猜吧!法律賦與我們有這個權利。

  王貴國不但從此以港為家,他更在香港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現任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另一半也在城大任教席,同一法學院。本想是次專訪中,也請她補幾句,可惜緣慳一面。王教授是輕描淡寫,一句話帶過:「我是來香港後才認識梁美芬的。」面對着法學院的一院之長,任憑我們怎俏皮,還是不敢去問:「王家的家法誰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