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否認溺殺女公關


  圖:去年2月12日,保險經紀疑與友人合謀設局,灌醉任職舞小姐的女友,把她從尖東海旁推落海並跳入海中把她淹死\資料圖片

  【本報訊】欠債纍纍的保險經紀,疑與另一名友人合謀設局,不惜灌醉任職舞小姐的女友,把她從尖東海旁推落海,兩人跳入海中把她淹死,再着友人報警誣稱女友失足墜海意外身亡,從而騙取二百八十萬巨額保險賠償。兩人昨於高院各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隨即開審。

  任職保險從業員的三十一歲被告鄒偉基及其無業的二十七歲友人江沛霖昨日在高院均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兩人於去年二月十二日謀殺當時三十四歲的女子陳凡,控方先讀出其開案陳詞,並將於今日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控方說,鄒早前冒簽陳的八個簽名,向美國萬通申請一份賠償額達二百八十萬的人壽保險,鄒為保單的唯一受益人,他於保單形容自己為陳的未婚夫。保單最終在○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生效,每月需交保費四千多元,鄒以自己的銀行戶口作轉帳,其交了三期款項。控方稱,兩名被告曾多次討論殺人計劃,並曾打算在內地殺害陳,三人亦曾於去年二月八日到過內地但最終沒有行事。

  鄒亦曾再於去年一月冒簽陳的簽名,再購買一份賠償額一百萬的人壽保險,但最終保單不獲批,警方後來亦發現鄒的辦公室有多個陳的偽冒簽名。控方稱,兩人最終決定灌醉陳並把她推入海中。兩人在案發當日與陳同到新文華中心一間酒吧喝酒並把陳灌醉,再帶她到尖東海濱把她推入海中,惟控方稱當時沒有目擊證人。

  當時一名正練習馬拉松的男子周啟邦路經此處,江向他稱其朋友墜海,周遂報警並跳入海協助正在海中的鄒救人。警員到場送三人往醫院,惟陳最終不治,驗屍後發現其死因為淹死及頸部受壓,體內亦有大量酒精。兩名被告最初均稱,三人在海旁交談時死者意外滑到跌入海中,兩人嘗試救人但不成功。不過警方多番查問下江承認與鄒密謀殺人。

  江說,○九年尾鄒向他稱冒認陳的簽名購買了一份賠償額二百八十萬的保單,並提議共同殺害陳後賠償額各分一半。鄒稱,因保單投保不足一年,若自殺是沒有賠償的,因此要布置成意外身亡。兩人亦於事前曾到尖東海濱一帶視察且被閉路電視拍下其樣貌,當鄒給予訊號時江抬起她的腳掉進海中,惟她在海中呼救,鄒遂跳入海按着她的頭部,並着他跳入海中幫忙按着。警方亦發現鄒獲告之陳已身故時異常冷靜,感懷疑並多次查問下鄒終承認與江圖「謀財害命」騙保金,但稱是江先提議及安排,最初亦打算布置成劫殺案,但最終沒有行事。他又稱江曾於網上查閱謀殺他人的方法並告知他,他又稱因回家看見老父很悲傷,遂決定將真相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