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級\關平

  與中學時期的老同學見面,談起昔日的學校生活,發覺原來曾經留級者大不乏人。有同學還留級多次。

  在香港推行免費或強迫教育之前,無論中、小學都普遍有留級的制度,學生成績欠佳,終期考試不及格,即等同未能完成該學年的學習,需要留級補讀一年,翌年終期考試及格了,才可以升級。一般來說,每級可留一年,最誇張的例子,是六年中學,念足十二年才畢業。

  我的同學中,不少人留級是在小學畢業升讀中學那年發生。因為小學用中文教學,中學改用英文,英文程度差距較大,很怕跟不上,有些同學便在小學畢業後投考英文學校的小六,多讀一年,打好基礎。

  我自己也曾作相同部署,但找不到合適的英文小六取錄,結果憑升中試派位進入英文中學的中一級。開頭半年上課根本就一句都聽不明,書本上全是生字,無法讀懂,中期試考得一塌糊塗,屬於「滿江紅」一類,都是因為程度差距大跟不上的原因。如果當時留級一年,學習信心會大得多。升中二那年,我母親還親自去見校長,要求讓我留級,再念中一,鞏固基礎。但校長說我升中二甲班,成績不錯,拒絕了母親的要求。

  幾十年後回顧,其實中、小學念書十二年,留級一、兩次也很正常。同學中曾留級的,一樣當上大學教授,留過級的世界連鎖酒店的董事總經理,表現絕對不比未留過級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