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無錢開設領館 多委港人義任領事


  圖:李汝大表示,名譽領事無支薪但滿足感促使他繼續做下去/本報記者林少權攝

  歐美國家經濟雖有滑落迹象,但仍有能力派員到各國設立領事館,不過一些第三世界國家或小國,如斐濟、格林納達、馬里等,因本身財政並不富裕,難以在港設立領事館,需找該國在港僑民,甚至索性找港人做名譽領事。已擔任斐濟群島駐港名譽領事20年的東區區議員李汝大表示,名譽領事「冇人工」,更「用自己地方做埋領事辦事處」,不過坦言因滿足感促使他繼續做。

  李汝大:滿足感勝一切

  本港有數十位名譽領事,不少為富商名流,如李澤鉅為巴巴多斯名譽領事、鄧永鏘為古巴名譽領事等,而前立法局議員、現任東區區議員李汝大亦是其中之一。

  「1992年9月18日,香港政府在憲報承認我為斐濟駐港名譽領事。」李汝大對20年前獲委任為斐濟駐港名譽領事,至今記憶猶新。他指第三世界國家不能在全球都派職業領事和設領事館,「大國在港設領事館(職業領事),不會只派一位領事,需其他人員配合,每個月的領事館租金、加住屋等使費,沒有過百萬難以維持,小國難以辦到。」

  而在80年代末,因一次機緣巧合,李汝大展開名譽領事的道路。他說,1989年第一次到斐濟,遇到當地貿易投資局局長Mr.Sharma,Sharma跟他說曾到港辦兩次投資推介會,但未見成果。李汝大遂自薦義務替他辦會議。至1990年2月底,Sharma聯同工商貿易部長、外交部常任秘書長到港參與主持投資、貿易商機講座;李憶起當日傾盆大雨,但卻意料不及的反應好,只可容納250人的場地,吸引600人到場,包括澳門居民。由於對方認為李汝大具號召力,可代表斐濟,故在1992年中旬委任他為斐濟駐港名譽領事。

  現時李汝大將其在旺角開設的旅行社辦公室,兼用作斐濟駐港領事館,在接待處可見斐濟國旗。而名譽領事的工作,除推廣當地旅遊、或斐濟領導人來港,進行接機事宜等外,更要應付突發事。他指數月前,突然收到警方電話,指一名在港工作的斐濟女士在寓所身亡,故他需聯絡其家人告知此不幸事。另外,他指二十年來,出現過數宗斐濟旅客在港「大頭蝦」遺失證件,他需幫忙協助補辦證件。

  至於斐濟的領導人若來港工作,或欣賞國際七人欖球賽時,李汝大會安排相關接待工作。「斐濟甚公道,一般來港開支都由本國支付,若宴請他們,我大多都會找到商業贊助。」故擔任名譽領事雖然沒有收入,但李汝大都不致要花錢「倒貼」;不過有不少小國駐港的名譽領使,不但負擔起名譽領事館的一切開支,就連該國大員訪港的食住行也要承擔,每年總花費大有可能數以百萬計。

  李汝大坦言,名譽領事沒有太多特別待遇,極其量是出入境時,不用與市民一起排隊,走貴賓通道進出。不過,在禮賓處網頁中可見,出席重要場合時,名譽領事的排名比常任秘書長、首長級第六級或以上官員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