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推主體功能區規劃


  圖:廣東省率先印發省級主體功能規劃,意味着該省將告別「唯GDP論」,更重視環境保護\網絡圖片

  【本報記者袁秀賢廣州六日電】廣東省即將告別「唯GDP論」的發展模式。根據最新印發的《廣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全省將劃分為四類區域,即「優化開發」、「重點開發」、「生態發展」(即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對自然生態實行分等級保護。

  《規劃》規定了5個考核標準,且按不同區域而有所差異。具體而言,重點生態區生態保護得愈好、財政獎勵愈多,即使是優化和重點開發區,亦弱化對經濟增長速度、招商引資、出口等指標的評價。

  廣東省是全國首批印發省級主體功能規劃的省份之一。參與評審的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表示,《規劃》是減少對GDP依賴的舉措,告別唯GDP論,向結構優化轉變,推動產業升級換代。他指出,廣東省過去非常着重追求GDP,但隨着經濟發展,廣東本身土地有限,不能無限發展,要向結構、效益求增長越來越迫切。根據《規劃》,生態發展和禁止開發區域佔全省面積逾六成,政府不用GDP考核,以保護生態功能角度考核。

  從根本扭轉生態環境惡化

  對優化開發區域,即珠三角核心區,包括廣州、深圳、東莞等地區。該區域強調優化經濟結構,重點發展高科技產業及現代服務業。實行轉變發展方式優先的績效評價,強化對經濟結構、資源消耗、環境保護、自主創新等指標的評價,弱化對經濟增長速度、招商引資、出口等指標的評價。

  據悉,截至2010年,全省建設用地面積為18485平方公里,開發強度為10.29%,其中深圳、東莞均超過40%。該省部分地區的人口和經濟布局與當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相適應,面臨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巨大壓力,必須從根本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真正實現綠色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把主體功能區建設主要目標的完成情況,納入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綜合考核評價結果。有專家認為,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是廣東在探索科學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大突破。《規劃》將通過不同的政策引領和績效評價體系,引導廣東各地逐步告別不計代價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