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永久「釘牌」有力\關昭
一名執業西醫,因非禮女病人,被香港醫學會永久除牌。
這是本港醫學界一大新聞。
一來,永久除牌,非常罕見,一般違規醫生,最多停牌數月以至一兩年,終身「釘牌」,永不可以再度行醫,無疑等於專業上判了「死刑」。
二來,這名醫生,在法庭上是「打甩」了所有罪名,得以脫身的。
也就是說,這名被控非禮女病人的醫生,在法庭上沒有被判罪,在法律上是「清白之軀」、沒有犯法的;但是,香港醫學會卻把他除牌了,而且是永久除牌,也就是不但認為其人有罪,而且罪行非輕、十分嚴重。
對香港醫學會這一決定,相信全港病人都會歡迎和支持,因為正如會長麥列菲菲所說,這名醫生對病人幹下的行為是不可以饒恕的。據報道,這名男醫生,本屬年輕有為,但卻利用專業上的職權、利用病人對他的信任,在長達數年的時間中,持續對一些女病人進行非禮和侵犯,而且進行拍攝。一些女病人可能基於無知或對醫生的信任而啞忍,但身心均已受到傷害則是肯定的。直到後來有人報案揭發,醫生才被繩之於法。
那麼,假如該名醫生非禮女病人的行為是事實俱在的話,那為何在法庭上可以不被定罪,可以成功脫身的呢?這其中,可能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證人的供詞、律師的辯護、不同的法律觀點以至疑點最終利益歸於被告等。類似情形,在法律上並不罕見。一些案例,從表面證據看來,被告是「水洗唔清」的,但經過一定的司法和法律程序之後卻可以脫身。對此一情況,只能說司法公正是應該被尊重的。但是,法律上無罪、司法上脫身,是否就等於這個人沒有做過任何有違良心、有損公義、有違專業操守與人格道德的惡事、壞事與醜事呢?答案就是否定的。
香港醫學會在這件事上做了一個很好的決定,這名醫生是失德、違反專業操守的,他不配再穿上白袍、不配再得到病人的信任,不配再得到社會的尊重,不配再被稱為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