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警殺警」內情罕見


  圖:事件中死亡的副所長楊旭

  □深圳警方21日公布了羅湖公交派出所離奇槍擊血案的調查結果,證實是一宗因工作矛盾引發的警察殺警察案,雙方持刀槍在警局內火併。據警方披露,在衝突中,老警員吳乾春被該所副所長楊旭用匕首刺中腹部,遂開槍回擊,一槍射殺直屬上司,隨後飲彈自盡。/【本報記者唐剛強深圳二十一日電】

  據深圳法律界人士稱,根據警方目前公布的信息,此案被槍殺的副所長先動刀傷人,料持槍警員吳乾春最後或被認定防衛過當。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政委梁偉利表示,這一初步的調查結果,警方已搜集多重證據支撐結論。

  副所長首先刀傷下屬

  深圳這宗罕見的「警殺警」血案,事發在離文錦渡口岸附近的羅湖公交派出所內,因案發當晚證實無第三者進入,很早已被媒體推斷為警員槍殺同袍案。但2名死亡的警察在案中扮演的角色不明朗,一直惹來不同揣測。

  21日,深圳市公安局披露了案發的詳細經過。經初步調查,本月13日晚6時41分許,楊旭帶隊外出辦案返回派出所辦公室;當晚8時01分許,楊旭用手機打電話給吳乾春,吳離開值班室去楊辦公室。在楊201辦公室內,二人因工作問題發生爭執,並引發肢體接觸和推打。衝突中,楊用匕首刺傷吳的腹部,吳隨之用佩戴手槍向楊射擊致其死亡,後吳持槍自殺身亡。

  警方稱這是專案組的初步調查結果。在該案發生後,廣東省公安廳派出專家組趕赴現場,也參與了指導案件偵辦。

  兇槍為值班公務用槍

  深圳警方透露稱,這宗血案涉案的手槍為民警吳乾春當天值班領取的公務用槍,也是現場提取的唯一一把手槍。在血案現場發現的2枚彈頭、彈殼,都是由該槍發射。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政委梁偉利在安撫死者家屬的現場中透露,警方通過在現場提取了手槍扳機上的指紋,對彈頭上殘留的死者DNA也進行了檢驗,並精確計算了開槍時兩人之間的距離等一系列的仔細調查取證,作出這一調查結論。

  同時,警方經現場勘查和痕跡物證檢驗,還發現一把單刃匕首、一支伸縮警棍,屬於副所長楊旭所有。據一名接近專案組的人士稱,屍檢證據顯示普通警員吳乾春的右手肘關節處與腹部均有刀傷,尤其是腹部有兩道直插進入的傷口。據警方還原的案發現場,楊旭先刀刺吳乾春,在其再回身拿電警棍時,被吳開槍射擊,短距離擊中楊旭太陽穴,隨後飲彈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