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擇成熟稅目開徵


  圖:謝旭人撰文稱,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徵環境保護稅\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隋曉姣北京五日電】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今天撰文指出,要加快稅收制度改革,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徵環境保護稅,同時繼續深化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徵範圍,並適當提高稅負水平。

  謝旭人這篇《統一思想狠抓落實大力支持節能減排工作》今天全文刊登在財政部的網站上。文章指出,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大節能環保產品消費需求、培育新的消費熱點;要以發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產業為突破口,大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上周閉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環境保護法修正案,明確將對污染物排放收費制度進行改革,擬由「超標收費」改為「申報和收費」,即未超標也要按污染物的種類和對環境的危害程度繳費。為今後國家設立環境稅留有空間,是外界對這一規定的普遍解讀。

  對這點謝旭人在文章中也有具體呼應,他建議,積極推進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和擴大生態環境補償制度試點。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權交易市場。同時,擴大生態環境補償試點,建立健全適合國情的跨省流域水環境補償機制;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建立自願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這與前述資源稅、消費稅等一樣,實質都是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向排放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產生破壞生態環境效果的行為計稅。

  環境稅費改革逐漸升溫

  有專家認為,環境稅逐步開徵,可按產品污染稅、垃圾稅、噪聲稅、二氧化碳稅、二氧化硫稅等分類進行,而謝旭人對稅目「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限定與早前預測的環境稅開徵將先易後難、分步推進恰恰脗合。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則曾表示,研究推進環境稅,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正稅清費」,亦即以環境稅逐步替代排污費,企業負擔的環保成本不會因徵稅驟增。

  近年來,環境稅費改革逐漸升溫,去年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今年兩會國務院公布的2012立法規劃中,也將環境稅法列入需要抓緊提出的項目。今年6月,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則在回應徵收環境稅時間表時介紹,財政部和環保部、稅務總局正着手研究起草環境保護稅法的草案,以實現用經濟手段調控企業環境行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