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洛「教授」遭浸大踢爆
圖:民主黨成員日前到選舉管理委員會投訴陳家洛(圓圖)虛報教授職銜
□任職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系副教授的公民黨香港島候選人陳家洛,在選舉期間公然以「教授」的職銜四出宣傳,引起爭議。浸大校長昨日回覆指,教授和副教授是兩個不同的職級,所有正式大學文書中,副教授應稱為「博士╱先生╱女士」,暗示陳家洛自稱「教授」的做法不當。\本報記者戴正言
三名民主黨黨員陳德明、羅國強及楊錚早前以個人身份,先後到廉政公署和選舉管理委員會投訴公民黨香港島候選人陳家洛在選舉宣傳品虛報任職「教授」,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已就事件立案調查。陳德明三人之後再向陳家洛任職的香港浸會大學去信抗議,他們昨日收到浸大校長陳新滋的書面回覆。
回覆指,根據香港浸會大學的人事架構,教授級教學人員主要分為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四個職級。在所有正式的大學文書中,講座教授和教授個人稱謂均統稱為「教授」,而副教授和助理教授會稱為「博士╱先生╱女士」。對於日常的口頭稱謂,大學則沒有訂立指引。據悉,廉署已就事件立案調查,大學會參考有關調查結果,才根據程序考慮適當的處理方法。
陳德明、羅國強及楊錚表示,對浸會大學校長對事件關注和嚴謹的態度深表感謝,並對校方維護學校聲譽和大學殿堂誠信、道德準則由衷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