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頌苑訴訟風險 房委會允承擔
圖:天頌苑被揭發短樁後,由房委會斥巨資進行修復工程
【本報訊】政府宣布重推天水圍天頌苑八百二十五個居屋單位,但房委會與天頌苑業主委員會就拖欠數千萬元管理費爭拗尚未解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強調,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日後若面對訴訟,房委會將一力承擔責任。
涉數千萬管理費爭拗
明年初接受申請的天頌苑貨尾單位中,六百四十個屬頌波閣(K座)及頌浩閣(L座),在一九九九年被揭發短樁後,擁有其業權的房委會斥資逾二億五千萬元作修復,包括電力、消防、供水及升降機等。房委會原本打算○三年出售,但受當時停售居屋影響而再押後,其後房委會計劃推售時,屋苑業主委員會指房委會未有為兩幢大廈交管理費,揚言對方推出單位即申請釘契,因此前年臨時抽起該兩幢大廈不賣。
兩幢樓宇連同另外一百多個單位丟空長達十三年,天頌苑前業委會委員莫炎熙認為,政府重推天頌苑是好事,有助港人置業。不過,他憂慮房委會仍未解決拖欠八千萬元管理費一事,日後會演變成一場訴訟大爭拗。「管理費主要是留作十二年後兩幢樓宇大維修之用,若仍未『找清』費用,日後的龐大維修費無從估計。」
莫炎熙透露,屋苑入伙十多年仍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因此要追討八千萬元管理費,現時五千四百多戶的業主極可能要與房委會打官司。他希望,運房局在出售八百多個單位前,應確定日後訴訟責任要由房委會負責。
資深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除非房委會被裁定欠下大筆管理費,否則屋苑難以申請釘契。他表示,曾接觸其他個別買家,不介意屋苑面臨訴訟或負責清還管理費的風險,照樣買樓,但他認為,新買家如要入市,簽署樓契時必須留意日後若涉及法律問題,有否註明由房委會負責。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房委員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有充分理據不接受法團的申索,亦不應再浪費房屋資源。他強調,若日後要面對訴訟,房委會會一力承擔責任,而日後出售這批單位時,亦會向業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