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性侵案暑假高發
【本報記者方俊明廣州七日電】正當廣州市民政局一男性官員涉嫌誘姦多名男童事件在羊城鬧得沸沸揚揚之際,粵省警方人士透露,目前猥褻兒童罪案高發,呈現每年遞增的趨勢,特別是夏季與暑假時段成為高危期。其中,僅今年上半年廣東警方立性侵害14周歲以下女童案件逾180宗,同比激增逾一倍。
據廣州警方公布,廣州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稽查處處長李軍,涉嫌以「俊俊」、「花非花霧非霧」等QQ名結交未成年人,目前已證實有4名受害者遭李軍猥褻誘姦。事實上,本報記者從廣東警方人士了解到,近年猥褻兒童罪案已進入高發期,呈現每年遞增的趨勢。據省公安廳統計數據,去年全省共立性侵害14周歲以下女童案件近200宗,破139宗;而今年上半年又立案183宗、破153宗,同比均激增逾1倍,「但實際案發量估計遠不止這數據,較多侵童案發生後出於顧慮名譽等因素均沒報案」。
加害者多為朋友親戚
廣東警方人士稱,從全省性侵犯案件統計看,案發時間主要在夏季,而當中被害人涉及未成年人的強姦案亦主要集中在夏季和暑假。目前未成年人受害案頻發,除了跟未成年人防範意識不足,易輕信朋友、親戚等所謂「熟人」有關之外,較多涉案未成年人也長期缺乏父母關愛,對其交友等課餘活動缺乏監管。
其中,農村留守女童、流動女童最易成為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標,除了被猥褻、性侵犯外,還容易被拐騙或拐賣,被迫從事性交易等。在粵西化州、高州等地此類案件中被害人,本地農村留守女童均佔逾9成;而在深圳寶安區,被害人是外來流動人口的佔88%。
據統計,目前在廣東14歲以下的兒童逾2100萬,其中女童逾1千萬。針對猥褻性侵兒童罪案高發態勢,近期廣東省公安廳正聯手省婦聯、省檢察院、省法院等部門就防範和懲治性侵女童犯罪行為的具體對策展開探討。
廣東警方人士表示,該類案件現時存在報案率低,以及被害人年齡小不懂保全證據、表達能力欠缺等「取證難」,加上受害方容易遭脅迫、利誘等因素而牴觸調查。此外,較多犯罪分子往往以嫖娼行為辯解,極力否認是強姦行為,以逃避刑事責任。因姦淫幼女以強姦罪量刑最高刑可至死刑,而嫖宿幼女罪法定刑僅5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有關部門已建議廢除嫖宿幼女罪,加大懲處力度以震懾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