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煥光獲平機委員力撐
圖:林煥光表示,今日下午將向公眾交代最終決定\本報記者麥潤田攝
□平機會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主席林煥光應否兼任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在會後表示,委員意見與他想法相近,兼任行會召集人出現角色衝突的可能性很低,因平機會是由委員作出集體決議,非主席一人作決定,相信平機會現有機制可處理利益衝突。據了解,絕大部分平機會委員均對林煥光身兼兩職表示支持,林煥光今日下午將向公眾交代最終決定,消息指他不會辭任行會。\本報記者 馮慧婷 實習記者 蔡加怡
平機會昨舉行特別會議,共有十四名委員出席,另有一名委員以電話方式在會上表達意見,以及一名委員早前通過電郵表達意見。經過兩個半小時的討論,絕大部分委員均對林煥光兼任主席及行政會議召集人兩職表示支持,唯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以及前民主黨成員謝永齡反對。
林煥光在會後形容,各委員在會上作了坦率交流,大部分委員的意見與他一直的想法很相近,即兼任行會召集人出現角色衝突的可能性好低,但亦有擔心公眾可能有這樣的觀感。林煥光表示,會作出衡量及評估,今日下午公開交代。
行會角色不構成衝突
對於外界有意見認為,一旦林煥光擔任兩個職務,就會參與到政府制訂政策的過程,影響平機會的公正性。林煥光回應表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是顧問角色,並無實質權力,而平機會是通過所有委員作出集體決議,非主席一人作決定,故兩者不構成真正的角色衝突。
至於馮檢基稱,林煥光兼任行會召集人違反《巴黎原則》(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的原則),林煥光反駁表示,《巴黎原則》中指出,政府官員不能以執行身份加入維權機構,但並無提及一個在執法、維權機構的擔任職務的人,不可以加入政府,故即使自己身兼兩職亦無違反《巴黎原則》,馮檢基的理解並不正確。
委員指有助提升平機會
林煥光強調,行政長官同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並無上司下屬的關係,政策的決策權在行政長官手上,相信平機會現有機制可處理利益衝突,而自己亦有足夠能力、經驗作出判斷。他又表示,早前到北京,並無見過港澳辦官員。
在會上,絕大部分委員均對林煥光兼任行會召集人表示支持,有委員大讚林煥光有豐富的公職經驗,是難得的人才,亦有委員質疑反對派故意將事件政治化,是為個人謀取政治籌碼;亦有委員提出,若社會擔心有衝突,平機會可夠過提高透明度、加強監察,聽其言觀其行,讓社會檢驗成效。
委員之一的陳曼琪支持林煥光同時出任兩個職位,認為可從中提升平機會的地位,令推廣工作更加有效。陳曼琪表示行政會議在制度上只屬於諮詢機構,與平機會不會有衝突;若發生矛盾,林可以透過申報機制或避席解決。她又批評馮檢基的說話不負責任,認為平機會是為市民服務,不應將其政治化,質疑他為選舉造勢。
委員之一、平機會行政與財務小組召集人趙麗娟指出,平機會的工作並非單單針對政府,而是放諸四海而皆準,且平機會有完善、行之有效的理事會決策過程,非單憑觀感、或主席一人「話事」。趙麗娟質疑,部分反對派委員認為林煥光有角色衝突,但其自身亦身兼多重身份,是雙重標準。趙麗娟又說,林煥光從事公職三十年,其加入平機會以來,成績有目共睹,相信他能勝任兩個職務。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平機會委員雷添良亦強調,平機會內主要由十六名委員組成的管治委員會進行決策,委員之間既獨立,又互相制衡,主席的角色,則多數是對外交流、溝通,即使林煥光擔任行會召集人,構成角色衝突的機會亦很微。
馮檢基反口不提「辭職」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平機會委員謝偉俊傾向支持林煥光身兼兩職,並且希望能夠在會議上說服其他委員。謝偉俊表示,林煥光是一個開明及民主的人,透過會議了解其他委員的意見,相信他今次開會並非「為做而做」。而另一名委員Oamar Z. Minhas亦表示,林煥光過去工作表現一直很好,若他辭任任何一職,都將是香港的損失。
身為委員的反對派馮檢基早前曾表示,一旦林煥光不辭行會召集人一職,自己就會辭職,但他昨日多次被問及會否辭職,都閃縮其辭,表示待林煥光作出決定後,自己再決定,絕口不提「辭職」二字,明顯有「縮沙」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