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無違」怎麼解\宋志堅

  林芷茵《「孝道」的幾個「版本」》(原載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文匯報》)一文中,說到《論語》中孔子在答孟懿子「問孝」時說的兩個字:「無違」。作者釋此二字「就是說不要違背父母的意願」,竊以為與孔夫子的原意有些出入。

  孔子所說「無違」二字,出自《論語·為政》。其原文為:「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不難看出,孔子對樊遲所說,即為孔子對「無違」二字的解釋。按照他的本意,「無違」之對象,並非「父母的意願」,而是一個「禮」字──他是將「孝」置之於「禮」的大框架之中的。有經學家解釋,「是時三家僭禮,故夫子以是警之。」意即無論生時「事之」還是死後「葬之」(或「祭之」),都得符合禮制,「得為而不為」係禮數不及,「不得為而為之」便是「僭越」,此二者都在不孝之列。

  退後一步說,即使孔子說的「無違」可以解釋為「不要違背父母的意願」,這種孝道似也未必可取,不值得林芷茵為之張目。

  對於一個「孝」字,孔子有過不少論述,而且多在《論語·為政》之中。例如,子游「問孝」時,孔子說:不但要奉養父母,而且要敬重父母,方能稱之為孝。光是能養,養父母與養犬馬又有什麼區別?(「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又如,子夏「問孝」,孔子說:能夠和顏悅色地對待父母是最重要的,光是有事情自己去做,有酒食先讓父母享用,也不能稱之為孝。(「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如此等等,可謂「孝敬」,值得人們記取並踐行之。

  孔子的「無違」不能解釋為「不要違背父母的意願」,但在孔子的「孝道」中,確實也有「無違」父母的成分。最典型的當數「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一語,出於《論語·學而》。「無改」自然「無違」,「無違」就是順從。難怪後人會將「孝」與「順」字相連,稱之為「孝順」。以我之見,將「孝」與「順」相連,遠不如將「孝」與「敬」字相連。孔子之後的荀子,就有「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之說。他認為「入孝出弟」(由孔子「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而來,出自《論語·學而》),僅是「人之小行」;「上順下篤」,僅是「人之中行」;「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方才是「人之大行」。即以父子關係而言,「從義不從父」者方才可謂大孝。(參見《荀子·子道》)而在魯迅看來,人類若要進步,無論「父之道」是「其道」抑或「其非道」,都沒有「三年不改」之理,哪能一概「無違」呢?

  我倒並不以為事事都與「父母的意願」相違就好。我只是認為,不能以「違」與「不違」來鑒定「孝」與「不孝」。此中不僅有一個是非問題,即「父母的意願」是否合理,而且還有一個權利的歸屬問題。如果是父母自己的事,包括父母愛吃什麼,愛穿什麼,愛看什麼電影,愛去哪裡旅遊,如此等等,最好「不要違背父母的意願」;如果是子女自己的事,就該另當別論。現在有句話,就叫「我的青春我做主」。倘若不管「父母的意願」是否合理,因為「孝」而一概順從;不論是事業還是婚姻,統統都由父母做主,不該是現代人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