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定成非禮恐嚇藝人罪成
圖:劉定成進入法庭前表示,自己沒做錯事
【本報訊】富商劉定成的男藝人裸照案,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刑事恐嚇及一項非禮罪名成立。暫委法官練錦鴻判決時指,被告利用財政優勢,以及與其他人的聯繫,令一些易受騙的人士受害,法律上道德上都令人可憎,犯案手法近乎勒索。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二日判刑,劉定成還押監房看管。劉定成進入法庭前表示,認為自己沒做錯事。
練官判刑時指,香港是一個保守的城市,被告應明白利用事主相片外泄的手段來威脅對方,會令對方聲譽受損。他判被告非禮和恐嚇A先生,以及恐嚇D先生罪成,二人均有名譽,願冒被人認出的風險,仍出庭作證,能詳細描述案發經過,證供可信。控方證據大部分有事實根據,相信被告有用類似手法非禮和恐嚇受害人。被告與A拍照時,未得到對方同意,便觸摸對方的私人部位,是明顯非禮對方。由於B先生沒講出全部事實,練官判被告非禮B的罪名不成立。練官傾向判被告入獄,但需先索取被告心理報告。
入庭前仍說自己沒錯
次被告盧昕傑(二十六歲)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練官斥責其行為不可饒恕,利用他人做出可鄙行為,練官決押後至下月二十一日判刑。案情指,他在○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二日,先後威脅兼職男模特兒D。
劉定成進入法庭前表示,認為自己沒做錯事。早前法庭判表證成立,他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任何辯方證人作供。
案情指,劉定成(六十二歲)在○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北角城市花園酒店一房間內非禮男藝人A,其後再恐嚇A。他亦被控於○五和○七年在跑馬地一單位內分別非禮男藝人B及C。A作供時表示,被告要他拍性商品廣告,A先後換上四條前面有孔、看到私處的T-back內褲,被告藉詞調整姿勢,用兩隻手指擺弄其私處,又要他穿上接近沒有布的T-back,又問他「做不做chicken」。其後,被告三度來電,指若A不肯當男妓,難保其他人不會看到艷照。
拍攝時扯低藝人內褲
D作供時,試鏡時本穿背心和窄牛仔褲,被告後來要求他穿T-back,拍攝中途,被告扯低D的內褲,露出私處。D刻意疏遠,被告致電說:「啲基佬會周街問你,×你屎忽一次幾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