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幣未平倉額上限放寬
圖:人幣未平倉額上限放寬
□因應本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急速發展,金管局昨日宣布進一步放寬銀行人民幣的風險管理要求,業界可自行設定其人民幣未平倉淨額(NOP)上限,取代現行兩成上限的「硬指標」,亦須先向當局備案。新安排有利銀行釋出更多人民幣「頭寸」,刺激人民幣信貸及產品的發展。中銀香港(02388)表示,經過內部評估後再決定是否提高上限,渣打香港則指短期內沒有調整需要。/本報記者 郭文翰 邵淑芬 盧燕琴
金管局於2010年底首次針對銀行的人民幣未平倉淨額發出指引,將持倉上限訂為10%,作為外匯風險管理的措施,主要考慮人民幣並非自由兌換貨幣前提下,能夠促進離岸人民幣業務有序發展。由於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急速,當局於其後一年先後兩次優化,淨額上限放寬至20%。
取消20%劃一指標
根據昨日發出的指引,金管局容許銀行在諮詢當局後,按照本身需要自行設定淨額上限的比率,若高於20%則須預先知會當局,並向當局證明其建議的未平倉淨額上限,與其人民幣業務性質與規模屬審慎及恰當的水平。倘若其後再調高議定比率上限,須與當局商討及取得同意。換言之,新指引變相取消以往20%的劃一指標,改為視乎個別情況進行審批。
對於不足半年再度放寬限制,金管局指出,考慮到人民幣業務在港的最新發展,以及銀行普遍已優化人民幣的外匯風險管理情況後,現階段適合修訂淨額上限的規定,並按個別機構在考慮其人民幣業務規模,自行釐訂淨額上限。另外,金管局亦將現行5000萬元人民幣的最低豁免水平,調高至1億元人民幣。
金管局又指,為保持一致性及方便比較,現行計算人民幣未平倉淨額的方法,將繼續適用於新安排,而認可機構須如以往一樣,定期計算及向當局匯報其人民幣未平倉淨額。另外,當局提醒業界,在經營人民幣業務時,須繼續採取審慎措施,管理有關的外匯及流動性風險。業界不應利用上述新的監管規定,令本港人民幣業務及其業務造成不利的影響。
可加大銀行靈活性
對於金管局進一步放寬銀行人民幣未平倉(NOP)淨額上限,銀行公會主席馮婉眉表示,業界表示歡迎,此舉可促進離岸人民幣的靈活性,及帶動離岸人民幣的需求。身兼滙豐香港區總裁的她,不評論包括滙控(00005)在內等個別銀行是否需要上調NOP上限。
渣打香港行政總裁洪丕正表示,該行短期未見到有上調NOP的需要,長期視乎需要而定。他歡迎NOP的改變,認為可加大各銀行的靈活性,但銀行將需要視乎自身風險管理去決定要否上調NOP上限。中銀香港(02388)總裁高迎欣則表示,該行會經過內部評估後,再決定是否申請提高上限。
洪丕正認為,推動貿易結算是擴大人民幣海外資金池的重要橋樑,相信今後可以吸引更多歐洲及英國企業或投資者使用人民幣。他透露,渣打已在倫敦發行超過10億元的人民幣歐洲商業票據,以支持貿易融資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