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非恩賜/鄭曼玲

  或許,汪洋書記那一句「必須破除人民幸福是黨和政府恩賜的錯誤認識」,所引起的社會反響之強烈,遠遠超出了當局者的意料。短短幾個小時,這句話廣為流傳,議論者眾,成為內地不少主流網絡平台的熱門時政話題。

  「幸福非恩賜」這句話,看似不尋常,其實卻是對政治常識的回歸。之所以引起輿論激盪,皆因當下持有「恩賜」論錯誤認識的人並不在少數。

  我們經常看到,不少地方官員總習慣將所辦的「好事」、「實事」掛在嘴邊,或作為政績濃墨重彩地大書特書一筆,面對群眾的感恩戴德甚至下跪道謝,他們欣然接受,而一旦有人提出批評,便怪責民眾「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罵娘」。這些人往往擺不正自己在人民面前的位置,把當地經濟的發展、民生的改進、社會的進步都歸功於自己領導有方、措施得力,將自己視為人民幸福的「救世主」。反過來,面對社會當中的問題,面對群眾生活中的困難,面對許多不公平之事,又習慣於到處尋找客觀原因,還免不了責怪人民群眾胃口太大、覺悟太低、過於刁蠻,甚至氣洶洶地質問批評者是為民眾說話還是為政府說話等等。

  必須看到,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已作為一條剛性原則寫進了各級政府的議事規則。而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就是依法行政,從這個角度看,政府職責法定,把法定的職責做好了是「本分」、做得不夠是「失職」、該做不做則應究責。在這方面,中央不少領導身體力行、作出垂範。從新聞報道中可知,在面對群眾因為社會秩序良好而表達對黨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時,溫總理馬上接話表示,「你這話要倒過來說,應該是黨和政府謝謝你們,謝謝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面對農民代表在「兩會」上「我講出來供您參考,不是要求您」的表態,溫總理則認真地說,「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權利」。也就是說,只要屬於履行職責範圍內的事,辦好、辦實是對政府相關部門最基本的要求,政府官員決不能抱着恩賜施捨的意識去為群眾做事。

  因為,如果政府習慣了公眾的感激,所導致的後果只能是權利與義務的錯位,政府極可能在這樣的語境下忘記自己的本責,從而陷入到懶政惰政中去。在這種「行政恩賜」的魅影下,政府與百姓的距離自然會越來越遠,感情會越來越淡。在這一點上,我們很欣慰看到了廣東主政者的清醒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