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與北大國史編纂處\段懷清

  周作人《紅樓內外》(署名王壽遐,刊《子曰》叢刊第四輯)中有這樣一句話:我於民六出(去)了北大,那正是文學革命與新文化運動的前夜,我出了課堂,卻又進了辦公室,當一名小小的職員,與學生教員一直保持着接觸。

  這裡所謂「出了課堂,卻又進了辦公室,當一名小小的職員」,指的應該是他從紹興到北大後,被安排在北大國史編纂處擔任編纂一事。有關周作人來北大之後的工作安排,可謂一波三折,其中無論是北大校長蔡元培,還是從中奔走此事的魯迅,無不是在盡心盡力成全此事,而作為最重要的當事人的周作人,看上去倒像是在聽憑「中間人」安排的樣子。查《周作人年譜》(張菊香等編),一九一七年三月,經魯迅向蔡元培推薦,北大聘請周作人為教授。不過,蔡元培擬聘周作人教授語言學和美學,魯迅在將此教授內容告訴周作人之後,周作人回覆「此二學,均非所能,略無心得,實不足教人。若勉強敷說,反有辱殷殷之意。」

  顯然與此有關,在周作人到達北京面見蔡元培之後,鑒於之前所擬擔任課程不能就,又正值學期中間,所以蔡元培提出讓周作人擔任預科國文。這顯然同樣不如後者心意。「這使我聽了大為喪氣,並不是因為教不到本科的功課,實在覺得國文非我能力所及,但說的人非常誠懇,也不好一口拒絕,只能含混的回答,考慮後再說。」

  這裡所謂「考慮後再說」,無疑就是有禮貌的回絕。其結果,就是幾天後的「辭教國文事,並告擬南歸」。翌日,又得蔡元培信,告邀暫至北大附設的國史編纂處任編纂,月薪一百二十元。別一日,在與魯迅相商後,周作人往北大訪蔡元培,「言定在國史編纂處工作,從十六日開始,每日工作四小時,午前、午後各二小時」。周作人在國史編纂處具體的工作,據介紹,「當時編纂處聘請幾位歷史學家外,另設置編纂委員會管理外文,沈兼士主管日本文;周作人負責收集英文資料。辦公處所即在圖書館堆放英文雜誌的屋裡。」九月,周作人得北大聘書,「敬聘周作人先生為文科教授,兼國史編纂處編輯員。」

  另查《北京大學日刊》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刊錄──即周作人已經被聘請為文科教授兼任國史編纂處編纂員之後──《北京大學附設國史編纂處章程》十五條,可知當時蔡元培暫聘周作人在此處「屈就」,是依照章程第八條,即本校編纂員不足時,「得由處長延聘……校外專門學者分任之為特別編輯員。」另第十三條亦規定,「本校教員兼任本處纂輯員者,其俸給之總額不得超過本校專任教員俸給之最高限。」九月周作人受聘文科教授並兼任編纂員,其月薪為二百四十元,這是當時北大初級教授的俸給數額。蔡元培當時以北大校長身份,兼任國史編纂處處長,這也是編纂處章程第六條所規定的。為了延納周作人進北大,作為校長的蔡元培實可說是盡心盡力了。胡適在一九四七年擔任北大校長後一次在南京的北大校友會上,聲淚俱下地說「北大成全了我」。如此說來,北大也成全了周作人。當然,對於胡適、周作人與北大之關係來說,這種成全是雙向的,套用當下時髦的一個詞,也是雙贏的。

  另,《北京大學日刊》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又刊載了《國史編纂處徵集股條例》,凡七條。其中最後一條對「本股辦公時間」,做了專門規定,即「每日共七小時」。所以幾個月前周作人受聘為編纂員時每日工作四小時,或為蔡元培對其特別對待,也或當時徵集股股員的工作時間尚未嚴格規定亦未可知。無論如何,在周作人來北大工作之事情上,無論是魯迅還是蔡元培,都是盡心盡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