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委雷霆為執行董事


  新地(00016)董事局宣布,委任雷霆(見上圖)為新地的執行董事,以接替剛於上月28日因病辭世的執行董事陳啟銘,由今日起生效。公司昨天收報95.35元,下跌0.314%。

  雷霆於新地任職已三十五年,在1999年開始出任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專責銷售和推廣集團大型商業及住宅項目,其中包括環球貿易廣場、創紀之城、天璽、凱旋門、龍璽、天晉及珀麗灣等。此外,他亦負責收購和出售集團的非核心物業投資項目。

  新地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對委任雷霆為執行董事充滿信心:「雷霆在集團服務超過30年,主要負責監管公司的物業銷售和租務等重要範疇。他深明買家和用家的需要,這對集團繼續維持佳績,至為關鍵,他的委任並將令董事局的暢順和優良運作得以維持。」

  新地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聯表示,深信雷霆能有效履行執行董事的職務,並與各董事局成員衷誠合作,帶領公司進一步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