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區僧尼自焚事件 源於「藏獨」欺騙誘惑


  圖:甲登·洛絨向巴活佛表示,宗教界人士堅決譴責自焚行為\本報記者\向芸攝

  【本報記者向芸北京七日電】2009年3月以來四川藏區發生了多起年輕僧尼及還俗僧人自焚事件,在海內外影響極大。今日,出席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的四川代表團全體會議向中外媒體開放,四川省委書記劉奇葆,省委常委、原甘孜州州長李昌平,阿壩州委副書記、州長吳澤剛,甘孜州政協副主席甲登·洛絨向巴活佛公開回應了四川藏區自焚事件。

  境外組織開賠償價碼

  吳澤剛表示,在阿壩州發生的自焚事件有以下三個共同特點,充分說明自焚活動是一種有預謀的政治策劃:首先,自焚者在自焚前大都高呼「西藏獨立」的口號;其次,一些自焚者在自焚前就把自己照片發往境外「藏獨」組織,大多自焚事件發生後境外「藏獨」勢力第一時間發布自焚現場照片和自焚者日常生活照片及相關信息,進行大肆違背客觀事實的炒作;第三,一些境外組織為了鼓勵自焚,還對自焚者開出具體賠償價碼等。

  「境內外『藏獨』分裂勢力和組織把自焚者吹捧成所謂的英雄,為他們超度、念經,對自焚行為進行誘惑、鼓勵和支持,這些都充分暴露了達賴集團『藏獨』分裂勢力策劃支持自焚事件,煽動更多僧尼群眾來效仿,用殘害生命這種變相的暴力和恐怖行為,搞分裂活動,把藏傳佛教引向宗教極端主義的險惡用心。」

  自焚者曾有犯罪前科

  吳澤剛稱,據警方偵破的事實看,最近發生的幾起還俗人員自焚事件也有共同特點:用自焚方式進行自殺的還俗人員都曾有過犯罪前科或污漬滿身,在社會上名聲很壞,不被認同,感到絕望,遂選擇自殺以圖來世。作為藏傳佛教精神領袖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不但不制止這種違反藏傳佛教教規教義的行為,反而慫慂和支持這種反人類、反社會的恐怖行為,利用其希望洗刷罪行和恥辱的心理期盼,為自焚者樹立紀念碑。「用這種為自焚者清洗世俗污點、謀求來生圓滿的做法,具有極大的誘惑性和欺騙性。我們認為,正在是達賴集團『藏獨』分裂勢力的誘惑和欺騙下,自焚事件才呈現出榜樣、效應和連續發生的特點。」

  宗教界譴責自焚行為

  甲登·洛絨向巴活佛認為,自焚違反藏傳佛教教規,對藏傳佛教正常活動有很大影響,宗教界人士都堅決反對自焚行為。

  四川省委書記劉奇葆表示,藏族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歷來都是保護和弘揚優秀少數民族文化,藏族文化也不例外,目前藏區到處可見藏族文化設施及開展的活動;依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在藏區信教群眾可以自由出入宗教活動場所。同時,政府還提供了一系列保障,包括為寺廟僧人提供低保社保,資助寺廟公共基礎設施,不存在群眾抱怨壓抑少數民族文化的問題,少數民族文化在這樣一個大環境裡才更好的發展和繁榮。